疫情期间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网上复诊医保可报销

2020-03-03 10:59 半岛网综合阅读 (88944) 扫描到手机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明确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

《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就医和处方审核等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总台央视记者张萍)

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将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密切关注指导、及时总结各地的做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就医购药服务,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

【延伸阅读】

山东首单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处方药在泰安开出

家住泰安的李先生身患糖尿病20余年,过去每月他都要到泰安市中医医院复诊购药,费时又费力。特别是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老年人出门更是不方便。

2月27日,李先生登录“微医泰山互联网医院”便民门诊,与泰安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徐红梅,进行了线上“面对面”交流。医生通过问诊开具了电子处方,李先生利用线上医保支付平台,完成付款,当天就收到了专业药品配送员送来的药品。这是全省首单互联网诊疗医保支付处方药。

目前,泰安市已经首先为泰安市中医医院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等30个慢病病种的患者开通了在线医保支付。疫情期间,“微医泰山互联网医院”便民门诊提供免费问诊服务,泰安市民登录“健康泰山”微信公众号点击“去问诊”,即可咨询开方。

据了解,去年9月,泰安市政府与微医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泰安市“健康服务共同体”和全国首家慢病互联网医院。此次疫情期间,泰安充分发挥互联网慢病服务优势,利用互联网医院平台抗击疫情、开展便捷就医服务,推进了医疗、医保、医药的数字化融合,探索出了“互联网+全程慢病管理”的“泰安模式”。

青岛医保局发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就医报销 全部业务"不见面办"

2月26日,半岛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通知》,推出系列“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延期补办”“不见面办”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服务,给参保人提供“不打折扣”的医保服务。

疫情相关事项“急事急办”

疫情相关患者免费救治。在本市住院和门、急诊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疑似和确诊患者(包括异地参保和未参保患者)实行免费治疗,个人不需缴纳医疗费或押金,由定点医院做好疑似和确诊患者的信息登记和救治费用记账。未参保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补缴补报,取消医保待遇等待期限制。患者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补办参保手续。

经办服务事项“不见面办”

市医保局推出系列措施,全部业务均可“不见面办”,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96%的服务事项可“网上办”,门诊大病受理全市“掌上办”,医保征缴业务开通“邮箱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报备实行“电话办”,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医疗费实行“延迟办”。为引导参保单位和人员错峰错时办理业务推出“预约办”。具体办理指南可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qingdao.gov.cn)或关注“青岛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部分征缴事项“延期补办”

2020年度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截止期延至3月底,还放宽了缴费时限。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对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疫情期间补缴医疗保险视为连续缴费时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均自2020年2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达到退休年龄需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自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按“延期补办”规定时间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有关事项“特事特办”

受疫情影响延迟缴费未能联网结算的本地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统筹医疗费,补缴到账后可延期联网结算。

定点在本市的门诊大病患者,因疫情未能及时返青,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大病范围内医疗费,在疫情解除后可凭病历和发票回青报销。

方便呼吸科门诊大病患者就医购药。呼吸科门诊大病患者疫情期间可选择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疫情解除后,凭病历和发票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另外,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患者因疫情防控本人定点签约医疗机构停止接诊的,可就近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疫情解除后,凭病历和发票回本人定点签约医疗机构报销。

疫情期间门诊大病患者和离休人员单次取药量暂时放宽到3个月。

参保患者办理意外伤害复审业务不需再到医保经办大厅,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审批。

半岛网综合整理,素材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半岛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