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期间 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2020-03-16 08:18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8053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肖玲玲

按照相关要求,山东省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针对热点问题,山东人社做出了解答。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还要缴费吗?

减免政策仅适用于三项社会保险费中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减免,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申报缴费。

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吗?

符合减免政策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