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 潍坊发布2020年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

2020-08-11 15:3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3286) 扫描到手机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8月1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2020年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扶贫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发布了相关政策。

 我市现有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有

(一)学前教育阶段政府助学金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设立政府助学金,主要用于儿童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公办及惠普性幼儿园内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按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孤残儿童优先享受政府助学金,并享受保教费减免政策。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免除标准为不超过当地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该政策需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政策

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在此基础上,对城市及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寄宿学生人数的30%。2019年秋,国家扩大资助面,把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及孤儿、重点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之内,出台非寄宿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标准执行寄宿生标准,非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资助比例为在校非寄宿学生人数的8%。

免除特殊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在特殊教育学校已经享受“三免一补”的基础上,免除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生每年8000元。

(三)普通高中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普通高中在校生10%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根据学生的家庭贫困状况,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2.免学费: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困难学生、孤儿学生享受免除学费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该政策需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公办及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在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的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该政策需要向就读中职学校提出申请。

2.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实现全覆盖。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全部免除学费,对经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3.国家奖学金:2019年起,国家对公办、民办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奖励2万人。2019年,我市共落实国家奖学金84人;今年的具体标准、指标将在国家统一下发后执行。

(五)普通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救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按普通高校在校生20%的比例、平均每人33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具体分为2200元、3300元、4400元三档。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2.免学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按所修专业学费标准及学制,对其学费予以据实免除。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免除学费申请。以上两类情况最高每年不超过8000元。民办高校等具有自主定价资格的高校,免学费标准最高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不免除,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在校生3.3%的比例进行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省每年10000名,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是面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外,面向山东省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分配,平均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该类政策需要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该政策由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全省今年的办理时间是8月1日到9月30日。今年起偿还本金的宽限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最长贷款期限从20年增加到22年。建档立卡学生助学贷款办理时实行“绿色通道”。为满足部分学生需求,我市提前十天开通了贷款热线电话,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国家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包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面向困难县的基层就业和面向所有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需要学生向就读或毕业高校提出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需要学生向工作地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实际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偿或代偿。

各高等学校还实施了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力度。

目前,我市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各教育学段的无缝隙对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教育阶段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大保障,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还有未尽事宜,可关注“潍坊市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电话0536-8080970。

潍坊市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潍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321848

寒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7262001

坊子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8663653581

奎文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036039

临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218754

昌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270191

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235220

诸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6064876

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5228619

安丘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8853626077

高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2320736

昌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7199182

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191002

滨海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5311098

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3086936

经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6-8167633

潍坊市属各高校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潍坊职业学院          15954404503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15269636610

潍坊科技学院           13668663518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15069699396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13287651203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0536-3083210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0536-7575021

潍坊理工学院           0536-3091107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536-808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