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1岁男子在陌陌上卖口罩诈骗多人 被判拘役四个月

2020-08-22 10:5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264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青岛21岁男子王某某看到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群众对口罩的需求增加,便通过发布出售口罩的形式在网络上进行诈骗。王某某在其陌陌号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

2020年2月7日被害人宋某看到出售口罩的信息后,通过微信与王某某联系,其以200元30个N95口罩价格通过微信向王某某转账1100元,后王某某将其在微信、陌陌好友中删除。

2020年2月8日,被害人张某在陌陌上看到王某某发布的出售口罩的信息,并与王某某通过微信协商以200元30个的价格购买N95口罩,并通过微信向王某某转账200元。后在王某某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售卖化妆品的信息,通过微信向王某某分两次转账906元用以购买化妆品。后王某某将其在微信好友中删除。

2020年2月10日,被害人秦某在陌陌上看到王某某发布的出售口罩的信息,并与王某某通过微信协商以200元30个的价格购买N95口罩,并通过微信向王某某转账1200元。

2020年2月10日,被害人朱某以30元50个的价格购买一次性口罩,并通过微信向王某某转账230元。后王某某将其在微信好友中删除。

被告人王某某诈骗金额为人民币3636元。

据介绍,2016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7年1月因诈骗被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有前科劣迹,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等情况,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36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