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滨海城瑞昌路年底可达通车条件!青岛市住建局解读配套费相关政策

2020-09-17 11: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138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7日讯 今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相关政策。会上,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卫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徐强回答了记者提问。值得注意的是,会上透露,市民关注较大的欢乐滨海城配套(瑞昌路打通)正在顺利推进,年底前可以达到通车条件,劲松五路正在管线施工,到年底可以达到车行道竣工的条件。

降低征收标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青岛市现行的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缴费基数为建设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征收标准不区分项目性质。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规定征收标准区分工业项目和非工业项目,工业项目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每平方米274元,缴费基数调整为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实施新的征收标准后,预计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配套费收入每年减少2亿多元,将会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各区、市政府将按照此《通知》制定其辖区内的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调整使用范围,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知》对配套费使用范围进行调整,增加了老旧小区串联供热系统改并联系统的公共立管改造,以改善居民供热质量,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配套费的使用范围还包括: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环卫、绿化、路灯、交通、电力管线土建、公交候车亭等),规划配建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建设,以及项目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确保配套设施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提升住房品质和居住环境,解决项目建成后“出行难”、“入学难”问题。

实行政策倾斜,扶持公益事业建设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通知》对我市配套费减免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对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造、易地扶贫搬迁、人防工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业厂房等项目实行减免,鼓励民生、公益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提问中,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徐强透露,配套费的建设这几年也充分关注了各类问政节目以及政务热线12345,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的未贯通道路问题,市住建局也充分发挥配套费对基础设施建设补充和完善的作用,将瑞昌路延长线贯通,也就是问政青岛提到的欢乐滨海城项目、劲松五路贯通、劲松八路剩余段贯通、清江支路打通,这些项目都列入了配套费计划,主要领导亲自靠上,定期调度,把责任压实到底,目前欢乐滨海城配套(瑞昌路打通)正在顺利推进,年底前可以达到通车条件,劲松五路正在管线施工,到年底可以达到车行道竣工的条件,其他项目也都在顺利推进,力争用配套费把城市的难点、堵点等基础设施快速完善。

半岛全媒体记者 梁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