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省级非遗项目 鑫复盛猪蹄咋用上国家级标识?

2020-12-08 10:50 信网阅读 (83638) 扫描到手机

明明只是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包装上却用上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识,鑫复盛的周钦公流亭猪蹄如此宣传,让市民王先生搞不明白。记者了解到,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的“周氏流亭猪蹄制作技艺”是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只能用在国家级的非遗项目上。目前,城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就此事到鑫复盛进行现场检查。

鑫复盛猪蹄不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底他带外地来青的朋友到城阳区的鑫复盛大观酒店吃饭,用充值卡付了餐费以后他又用卡里的钱买了不少盒装的周钦公流亭猪蹄当伴手礼:“流亭猪蹄一直都很有名,而且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送礼有面子。”

王先生说,当时酒店的工作人员也把“非遗”当做卖点之一,自己在结账时也注意到猪蹄的外包装上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几个字,还特意指给朋友看。

可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经人提醒,鑫复盛的猪蹄根本不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他通过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得知,国务院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项目名录,而周钦公流亭猪蹄并不在名录中。

鑫复盛猪蹄的外包装

鑫复盛猪蹄只是省级非遗项目

据悉,2020年8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官网上公开了1-4批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公示名单,青岛鑫复盛餐饮有限公司的“周氏流亭猪蹄制作技艺”名列其中。经过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的工作人员证实,鑫复盛的周钦公流亭猪蹄的确不是国家级的非遗项目,只是省级非遗项目。

虽然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国家级和省级还是大有不同。那么,鑫复盛是否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识呢?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非遗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给出了明确答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的非遗项目不能使用这一标识。”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管理办法》,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的行为属于将该标识用于商业活动,是需要经过非遗保护中心同意并签约后才能使用的。

之后,记者仔细查看王先生所购猪蹄的外包装,发现在左上角有很小的一行字写着“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

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标识使用问题进行调查

12月4日下午,记者致电鑫复盛的多个部门,但无人对商标以及外包装上使用非遗标识一事进行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鑫复盛在省级非遗项目上使用国家级非遗项目的标识,如此包装,的确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7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此前已有市民就鑫复盛周钦公流亭猪蹄在外包装上使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一事进行了投诉,当天企业所在辖区的正阳路市场监管所也正在对此事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