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前方丨引才用才青岛“六政齐发”!打造创新创业“热带雨林”

2020-12-17 19:5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560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无论是建设国际时尚城,还是打造创业城市,都要把人才吸引来,把人才留下来,以创新创业赋能青岛发展,驱动城市向更高处攀登,向更远处前行。

一名创新创业者,要敢于跳出“盒子”思考,这个盒子可能是行业、圈子、思维;一座创业城市,要有敢为人先的气魄、敢于冒险的胆量,也要有攻坚克难和自我革新的勇气。

作为正在创业的城市,青岛一直在砥砺前行,以创造性思维贯彻政策制定落实,展作为、显担当。

在日前召开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青岛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青岛市“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六个文件,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青岛打造创业城市集聚强大动力。

“六政齐发”,足见青岛诚意与决心。

01 落户再降“门槛”

人口的集聚和迁移,是“用脚”对一座城市的“投票”,体现着一座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而城市包容性,尤其是提高对流动人口的包容性,正在成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此次《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拉开青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帷幕,备受关注,亮点多多。

《意见》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通过本轮户籍制度改革,对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的人才,实现落户有保障;对城区有稳定居住和就业的人员,实现“想来可来”;对亲属投靠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来尽来”;对“双招双引”项目及有贡献企业落户,实现全程便捷服务。

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管理期内人选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人才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

坚持居住优先。取消原有单套商品住宅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90平方米以上、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6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限制,实现在青岛具有居住性质产权住房(含已网签)即可办理落户。

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亲属投靠落户方面,取消父母投靠子女必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年龄限制;放开集体户投靠落户限制,单位、社区、人才集体户调整为可接纳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服务“双招双引”赋权激励落户。对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和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创新城区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取消积分落户限制,允许在青岛全市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在城区范围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居住证)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稳定居住地(城阳、黄岛、即墨)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全面放开县域三市落户。取消城镇区域落户限制,促进人口快速增长。保障城镇落户的农村人口合法权益,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城镇集体户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允许户口迁回原籍。

《意见》的出台,使得在青岛落户更容易、更高效,彰显了青岛的城市包容性,为青岛建设国际时尚城、打造创业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02 鼓励“高薪聘高人”

“来了就是青岛人”。不仅是青岛对人才的渴求,也是对人才在青岛干事创业、成就梦想的承诺。

青岛建设创业城市,就是通过创业这个主题,把城市发展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更快、更多、更好地集聚起来,面向更大的市场空间优化配置资源,推动实现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

《关于促进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紧扣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13个重点产业,以企业为“坐标原点”,产业为增长“纵轴”,人才、技术、资本为赋能“横轴”,通过“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加快集聚产业“高精尖缺”人才,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共推出5个方面、19条措施,其中政策性措施16条,保障性措施3条。

对人才能力和价值的认可,是对人才最大的尊重和激励。

《若干措施》改变了传统产业人才评价方式,由技术技能人才拓展到要素集聚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实现既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又促进产业发展的“双重效果”。比如,给予头部企业政策定制权,通过构建“企业点单”式的政策拟定机制,对企业不知道的,精准推送;企业不解渴的,政策叠加;落实不顺畅的,优化流程;目前还没有且又急需的,按需定制。

聚焦技术链,鼓励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科研成果交易。如为推动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青岛赛区获奖企业可最高奖励30万元;对国家大赛获奖企业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对获奖外地企业在青落户的,可最高奖励100万元。

在高端人才奖补方面,对经产业专班推荐的产业高端人才,可连续三年,按照年度薪酬总额的30%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高薪聘高人”,对企业委托市场猎头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金融产业100万元)以上的产业高端人才,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的10%给予企业猎聘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注重人才价值的自我实现,让人才与城市相互成全”。这是青岛招才引智的初衷与思路。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产业集聚人才,让人才带动产业发展,彰显了青岛引才用才、干事创业的思路与打法。

03 打造高端人才“强磁场”

人才是城市最大的动能,是城市发展最深厚的底蕴,也是城市创业强有力的主力军。打造高端人才“强磁场”,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引领作用明显、创新能力强劲、创业成效突出的产业领军和行业拔尖人才队伍,为创业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至关重要。

《关于实施“青岛菁英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着眼于以产业发展为“纵轴”、行业发展为“横轴”,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的大坐标中突出人才赋能,突出市场化导向,设立青岛产业领军和青岛行业拔尖2项人才计划。到“十四五”末,力争选拔培育300名左右青岛产业领军人才、900名左右青岛行业拔尖人才。

其中,产业领军人才计划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及传统制造业、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选拔业绩显著、潜能突出,能推动产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为本市赢得未来发展优势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授予“青岛产业领军人才”称号。每年评选一届,每届管理期4年,每届评选60名左右。

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在管理期内享受人才津贴和项目资助:一类项目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500万元人才津贴;二类项目给予每位团队带头人100万元人才津贴,均按30%、30%、20%、20%的比例在管理期内逐年发放,并鼓励团队带头人与核心成员根据贡献度合理分配;三类项目按照每位领军人才4000元/月人才津贴标准逐月发放。

行业拔尖人才主要围绕教育体育、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社科文化、现代农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对外工作、基础研究等行业领域,选拔德才兼备、贡献突出、业内声誉较高的优秀人才,授予“青岛拔尖人才”称号。每2年评选一届,每届管理期4年,各行业类别及类别内选拔人数根据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按每届300名左右实行总量控制。行业拔尖人才每2年评选一届,在管理期内享受2000元/月的人才津贴、二类医疗保健待遇、健康查体及读书休假等服务。

青岛行业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人才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每年一次健康查体;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由所在单位优先申报,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优先拨付;定期组织读书休假活动。管理期满后资格自动终止,不再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可参加新一届青岛行业拔尖人才评选。

04 创新“三外”人才建设

青岛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拥有“东西互济、陆海联动”的“双节点”价值,对促进各类市场资源要素加速流动、循环、联通有着独特的枢纽作用,RCEP的正式达成,更是无限放大了青岛的优势。

这些资源要素中的重中之重就是人才。

在这样的背景下,青岛创新发布《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创新“三外”人才引进模式、完善“三外”人才培养方式,并推出了建立“三外”人才库等多项措施,调动用好存量“三外”人才,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三外”人才,培养储备未来发展需要“三外”人才,推动“三外”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能发展。

为让更多“三外”人才来青发展,青岛诚意十足:将专业测试前置,在公务员岗位招录外语类人才时将专业科目测试前置,在笔试前对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设置专业测试和专家评审环节,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放宽年龄限制,采用全职方式引进的,录取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可不受年龄限制。招录模式灵活,在常规性招录工作基础上,针对高水平翻译或小语种类外语人才、招商引资等急需紧缺岗位,探索采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方式加以解决。

《方案》指出,要建立全市“三外”人才库。人才库分基础人才库、高端人才库和专家智库,形成质量优、数量足、合理化的梯队“三外”人才队伍,发挥人才作用,提高人才贡献率。同时,加大使用力度,强化培养锻炼。

“三外”人才可全面享受本市普惠性人才政策。其中,对急需紧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在住房补贴、配偶安置、未成年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三外”人才,实行职称评审、职级认定“直通车”制度。高端人才在培训进修、参与全市活动、更高层次人才选拔等方面享受一定政策倾斜。业绩突出者可参加青岛市专业拔尖人才(“三外”人才类)推选,并享受相关政策。

此外,引导、鼓励、支持青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机构、个人发挥人才引进作用,对引进符合用人需求的高层次“三外”人才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个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05 揽天下英才而用之

一座城市蓬勃向上的创业热情,源自于创业者不懈的创新探索、产业发展的生态驱动,更源自于城市完善的创业体制机制的保障。

为了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青岛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鼓励支持青岛单位在青岛市辖区外设立离岸基地,就地集聚使用人才、促进项目输入、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对接海外创新创业资源。

《办法》重点引进青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籍以及具有海外背景的中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同时明确了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设立条件、遴选程序、扶持政策和经费来源渠道、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程序。

根据《办法》,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管理期为4年,对创新类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对创业类基地给予1000万元奖补。创新类离岸基地管理期内每年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50%,考核优秀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良好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合格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创业类离岸基地按照每年孵化项目导入青岛情况等要素,考核“优秀”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良好”给予最高150万元资助,合格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创业类离岸基地成功引进孵化项目落地青岛的,连续三年按照落地项目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给予奖励。

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吸引、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青岛市内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各类人才工程,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人才工程。

《办法》的出台,聚焦创新创业主体,揽天下英才,为更好地培育和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有创意、有想法、有技术、有才能的“城市合伙人”来青实现创业梦,足见青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下的功夫。

06 “一站式”服务人才无忧

让创业者心甘情愿成为青岛的“城市合伙人”,还需要“读懂”创业者,让他们在青岛的工作、生活舒心。

《青岛市“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紧扣人才需求,围绕打造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以用人主体和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进一步集成人才服务资源,搭建集成、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推进“双招双引”项目人才服务定制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个性化、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营造让企业家和人才感到舒服的创新创业环境。

《方案》明确,将打造集跨部门、综合性、门户型、便捷化的“一站式”人才服务综合体。强化“智慧人才”信息系统“一网办理”服务功能,将涉及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人社、住建、文化、卫健、医保、金融等部门的人才服务事项,纳入青岛人才网网上办事系统,实现人才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网办。推行“一口受理”“一事全办”“并联办理”“全市通办”等服务模式。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一件事”,一次办理。依托社保卡推进全市各类人才“一人一卡”,并加载“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功能,实现人才生活工作、创新创业的相关服务业务“一卡通办”。

《方案》聚焦“双招双引”项目人才服务定制化,强调高层次人才服务个性化,最大限度服务人才。比如,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提供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住房保障、编制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薪酬管理、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交通旅游、健身休养、工商税务、科研、金融、海关等事项的绿色通道服务等。

作为一座青春之岛、一个正在创业的城市、城市中的“独角兽”,让更多致力于创新创业的人才了解、认识青岛是当务之急。把人才引进来,让人才住下来并最终留下来,“六条新政”的出台,用行动表现出青岛渴求人才的赤诚。加快建设创业城市,青岛正成为成全四海企业家和创业者创新创业的“热带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