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鳕鱼片污染物超标 青岛百川汇海食品被罚5万元

2021-04-15 10:24 信网阅读 (28785) 扫描到手机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在2020年山东省局监督抽检中,涉及青岛市1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经营的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鳕鱼片”。

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经营的“鳕鱼片”不合格。2020年12月2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送达该《检验报告》,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进货记录、转账记录、委托检验报告、进货查验情况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经查,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责令城阳区顺意发干海产品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18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送达该《检验报告》,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销售情况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同时责令青岛百川汇海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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