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诸城市委办公室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的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18 08:28 今日诸城阅读 (52019) 扫描到手机

中共诸城市委办公室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的

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片区,市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的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诸城市委办公室
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的暂行办法(试行)

为确保科学决策、快速决策,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需求提报

(一)上级提出;(二)镇街园区片区提报;(三)部门提报;(四)企业或项目方提报(必须通过镇街园区片区或部门);(五)市级领导提报;(六)会议安排;(七)其他。

二、工作流程

(一)提报(牵头)单位事先与各有关方面初步沟通;

(二)根据提报渠道,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初步审核;

(三)根据提报渠道,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级分管领导会商确定决策方式;

(四)集体决策形成纪要;

(五)按照纪要抓好落实。

三、决策方式

(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

(二)市委常委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四)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六)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特别说明:1.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最终须市政府常务会或市委常委会通过;2.原则上一事一议、不重复议;3.涉及人事变动,须提前向市委主要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涉及资金问题,须提前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4.决策确定事项原则上明确到人、到事、到时;5.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须报市委备案;6.市委常委召集的专题会议,确定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由参会的市政府分管领导提交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策;7.杜绝不调研论证即决策;杜绝决策部门化、镇街化;杜绝没有纪要不干事,等靠要,不担当;杜绝本应部门或镇街园区片区解决的事项提交市级。

四、时效要求

(一)文件流转签批。以不过夜签批为原则,第二天签批为例外;

(二)请示报告。以3天之内回复为原则,7天之内回复为例外;

(三)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以3天之内回复为原则,7天之内回复为例外;

(四)须市委常委或市政府(参与)专题会决策。以3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原则,7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例外;

(五)须经市政府常务会决策。以7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原则,以10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例外;

(六)须市委常委会决策。以7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原则,以10天之内完成决策并形成纪要为例外。

五、执行督查

各决策会议纪要确定事项,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时跟进督查,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