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问法热线”:逾期2天没过完户房东能否解除购房协议?资深律师解答房产纠纷

2021-08-01 20:38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753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敏 实习生 刘雪彦

因逾期2天办理完贷款,房东要解除购房协议咋办?

买的期房迟迟不交付,违约金怎么算?

房屋拆迁后,家里兄弟姐妹具体怎么分?

买卖房屋是我国每个家庭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可能是一个家庭好几代人的积蓄。 房产交易在市民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此而来的产权、买卖、租赁、抵押、拆迁等纠纷也越来越多,其中涉及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复杂又专业。

半岛问法热线将于8月3日上午9:30~11:30继续开通,本次问法热线邀请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徐玉霜律师和山东舜翔(青岛)律师事务所韩世林律师为市民解疑释惑。

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等问题,可在这个时间段拨打半岛热线96663、80889800。

本次问法律师:

徐玉霜: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建设施工合同及房地产相关纠纷、合同纠纷、融资并购、公司法及相关公司事务、企业劳动关系及其他制度的规范及设置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类纠纷;常年作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擅长行政案件、政府招投标等业务。

韩世林:山东舜翔(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民交叉团队青岛城阳、即墨区业务负责人。

业务专长: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类侵权纠纷、刑民交叉案件纠纷。

案例一:房子换了二十多年却没办房产证

市民杨女士所住楼房位于市北区聚仙路,二十多年前跟邻居互换了住房但却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随着时间推移,原来换房的房主赵先生也已经去世,杨女士的换房遇到了困境。

据杨女士介绍,自己当初更换的房子是单位公房,在上世纪90年代公房改私房的时候,有过换房协议,但因为双方对面积大小有争议,协议没有继续签完,这一拖就拖到了现在。“我当时买的一楼住房,想住更高一点,所以在房屋中介处刊登了想要换房的信息,六层的邻居看到后联系我协商换房。”此时杨女士的房屋已经装修过,而邻居的房屋并未装修。

1999年7月杨女士搬到六楼,这时邻居的房产证已经办下来,自己家的还没有下来。据杨女士所说,换房后邻居二老就到女儿家去住了,所以自己又出钱将六楼的房子装修了。2000年的时候,杨女士想找邻居去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过来,但邻居此时反悔,想要杨女士将这几平方米的差价补给她或者将房子换回来。杨女士表示自己装修房子就花了几万块钱,心里气不过,再加上自己喜欢住在楼上,所以并没有同意换回来。

这一拖就拖到现在,双方一直互换房子住着,但房产证却不是自己的名字。当初住房协议是邻居家赵先生和杨女士的丈夫签订,现在赵先生已经去世。

随后,记者与换房房主女儿赵女士联系得知,“我们一直在等对方联系我,但对方始终也没联系过我们。“杨女士与邻居协商无果,所以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 预期2天没过完户,房东要解除购房协议

案件事实:原告徐某某与被告马某夫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17年12月25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2018年4月1日办理过户,逾期超过10天,守约方除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契约并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但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原告徐某某因逾期两日办理完贷款,触发违约条款,两被告以此为由拒绝协助原告过户,并主张解除合同。双方因此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原告逾期二日的行为,并不构成合同的根本违约,虽然约定了违约条款,但两被告可以主张违约金,但不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过户。

律师意见:买卖房屋是我国每个家庭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可能是一个家庭好几代人的积蓄,合同是否能够继续履行,直接关系到一家人的重大损失,甚至后续生存问题。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相对于其他合同纠纷而言,把握较为严格。除非构成双方因客观原因或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否则一般不会支持因瑕疵责任,支持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

半岛“问法热线”自3月17日开始正式开通,陆续邀请法官、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专家学者,解答市民关注的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执行等各方面法律问题,每周聚焦一个市民关注度高的话题,通过全媒体的报道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和法律难题解答。半岛传媒将借助自身全媒体报道优势,通过开设报纸专版、半岛新闻客户端“问法热线”专栏、半岛V视现场直播、视频号、抖音号精选短视频内容发布等多种形式,将嘉宾解答的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传播给广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