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用户反映“靓号”过户难须协议消费20年 日照移动公司答复:客户投诉的问题不实

2021-08-13 16:1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83645)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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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日照多位市民向半岛网日照频道求助,自己在日照移动公司办理电话号码过户时,被要求重新签订188、588、888等金额不等的月消费协议,协议期限20年。对此,8月12日,日照移动公司答复“客户投诉的问题不实”。

      移动用户反映想过户须重新签订每月888元协议消费20年

      市民杨先生介绍,他的移动号码尾号为8888,2000年入网,办理时预存了2万元话费,月消费500元协议期限是两年, 2002年协议到期后,在移动公司办理过几次过户,最近一次过户是2021年5月从家人名下过户到他公司名下,此号码无协议月消费仅为18元,每次都是无条件正常过户。

      今年8月9日,杨先生来到日照市烟台路移动营业厅再次办理过户,被告知过户规定改了,需要重新签订每月888元协议消费20年,还要预存2万元话费,理由是移动公司出了新规定“过户等同于新入网”。杨先生认为,日照移动此举是“霸王条款”。

     无独有偶,市民潘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之前由于公司报销需要,他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过户到公司名下,今年由于离职,他想把号码从公司名下过回自己名下,被移动营业厅的客服告知需要签订每月588元的协议消费,协议期限是20年。

       对于因为持有号码是“靓号”才导致过户难的问题。潘先生表示,靓号不靓号,完全是由移动公司定制的,电话号码本身就是一串数字,号码本身就没有什么靓不靓,吉祥不吉祥之说。“移动公司给号码定义为吉祥不吉祥,有点迷信的色彩。”潘先生说,况且移动公司之前也没有通过文件明确告知用户过户有新规了。

      日照移动:客户投诉问题不实

       针对用户的投诉,8月1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做出答复。

      客户对日照移动公司新过户规定进行投诉,要求按照原来协议办理过户。并提出几点疑问:协议的依据是什么、审批流程和标准是什么、吉祥号码是封建迷信。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根据《电信条例》第二十三条 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因此,对于运营商来说,设定电信资费是一个综合成本核算的结果,不仅包括电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的核算,还包括电话号码的市场价值等因素,这也是优选号码协议约定“承诺保底消费”的根本原因和合理性基础。

       运营商可以根据自身和市场情况来定制资费方案,客户认可并选择优选号码,那么双方签订的包含不降低套餐资费、最低协议消费、过户规则及停机期间收费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属于霸王条款,因为客户在办理此号码之前有选择权,如果不能接受保底消费,可以选择其他低资费号码。

       第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用户向运营商申请优选号码过户,即提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概况转让给第三人,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的规定,取得我公司的同意后才可进行。如果继受者不愿承担重新计算保底消费等义务,可以选择办理普通号码,而非必须接受优选号码的过户。这是合同各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

       第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报》(工信部联网安函[2021]133号)通告。凡是实施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相关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停止相关行为,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动注销相关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对通告发布后仍然进行上述非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我公司严格落实,开展各项举措。

      综上,我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客户投诉问题不实。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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