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梦·小康特刊丨家门口快乐养老 托起幸福夕阳红!打造大城市养老服务的“青岛模式”

2022-01-07 14:49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41439) 扫描到手机

老人们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锻炼身体。

文/图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笑笑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今天,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颐养,已成为每个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青岛市作为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高龄化态势突出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已达204万人,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8.8万人。如何养老?如何让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得到很好的照料?近年来,青岛市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构建了新一轮“1+10”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针对养老服务发展的各个领域制定了综合性规范补贴政策,促进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努力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在家门口快乐养老

每天吃过早饭后,家住香缇树小区的75岁的杨大爷就会步行来到家门口的辽源路街道福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康复大厅的康复训练设备上锻炼锻炼双腿,跟其他老人聊聊天,到了中午就在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堂里用餐,杨大爷的晚年生活过得轻松而惬意。

作为全市打造的98个城市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之一,这里面积近1000平方米,依照五星级标准打造,宽敞明亮。设有多功能活动室、社区食堂、康复护理室、长短期托养室、医疗保健室、助浴室、输液室等活动空间并配有中央空调,可为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老人提供个人照顾、保健康复等托养服务。

“幸好家门口开了这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像是我们老人的托老所一样,休闲娱乐、锻炼、营养午餐、就医、理发、陪伴,在这里什么都解决了。”与杨大爷的想法类似,不少老人主动签约了这里的日托服务。

建设“家门口的养老院”,是青岛市破解养老难题的路径之一。作为国家第四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青岛市全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青岛模式”。去年,青岛市、区(市)两级财政投入2.1亿元,吸引社会投资3亿元,建成98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城市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今年,青岛市为突破农村养老服务难题,实现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把建设40处农村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市办实事项目。10月13日,青岛市40处农村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开业,其中西海岸新区8处、即墨区8处、胶州市4处、平度市12处、莱西市8处,完成签约家庭养老床位4023张。

当天中午,在西海岸新区藏马镇藏马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少老人正在中心餐厅里买饭就餐。72岁的张奶奶说,和养老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后,政府每个月都补贴老人100块钱,算下来自己花不了多少钱,就能吃上热乎乎的饭菜。

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为1000到2000平方米,内设30至70张护理型机构养老床位,同时具备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老年人既可以选择入住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享受机构化、专业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也可以选择与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原居安养。至此,青岛填补了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空白,也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的城市。

为了激发养老市场活力,青岛市制定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建设奖补、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补贴、适老化改造补贴等政策,市、区(市)两级投入资金2.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身青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同时,免费提供房屋设施,减轻企业运营压力,进而降低了养老服务价格,实现了养老服务领域的“供需双补”。

把养老床位搬进老人家里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和老年人口失能化、失智化的发展,加之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大城市普遍存在的养老机构数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和市场化程度低、发展动力不足、养老护理员缺乏等“养老难”问题。

据统计,青岛需要专业照护的失能失智老人近10万人,但只有1.8万名失能失智老人入住到专业的养老机构。针对社会上的居家失能、失智老人,青岛市创新推出的家庭养老床位项目,正在为破解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难题寻找突破口。

家住台东街道威海路社区87岁的王大爷,尽管子女非常孝顺,但他不想拖累孩子,又不想离开家住进养老院,所以就一直坚持独居。就在去年年初,他半夜突发脑梗,手机就放在床边桌子上,却无法够到。求生的本能让他拼尽全力拨打了急救电话,最终闯过了那一关,但至今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

不过,去年7月份,老人签约了家庭养老床位,不仅吃饭、理发都有人上门照料,还在家里进行了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安装了视频看护设备、红外感应设备、紧急呼叫器等助老设施,在家就能享受到24小时智能监护。家庭养老床位等于将护老设施、标准化服务“搬”进老人家中,为居家养老模式带来更多可能性,更好满足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求。

据了解,家庭养老床位目前主要针对社会上的居家失能、失智老人,是街道(镇)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周边社区的居家失能、失智老人签约服务期1年以上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助洁助浴等三个专业以上服务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市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融入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所有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组织必须具备长护险定点单位资质,签约的家庭养老床位全部为护理型床位,能够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失能失智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实施办法》,通过制度性设计,实现了失能失智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组织互认、标准统一、结果共享。

打造养老服务“青岛模式”

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基数大、程度高、高龄化态势突出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全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04万人,老龄化率20.28%;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28.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1%,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青岛市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日臻完善。2015年,颁布实施《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使青岛市成为全国唯一为养老立法的副省级城市。自2019年以来,制定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及10个配套政策文件,构建了新一轮“1+10”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夯实了居家养老的基础性地位,促进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了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在机构养老方面,2016年,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探索发展了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养合作、医养一体、两院一体、居家巡诊等多种医养结合模式。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养老机构284家,养老机构床位4.2万张。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263家,护理型床位数2.3万张。

青岛市还牵头成立了胶东半岛养老服务联盟,打造了胶东半岛养老服务旅居平台,引领胶东经济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依托互联网+,青岛市开发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正在推行的240余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由运营组织牵头,制定项目服务标准化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管,将全部服务流程纳入平台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了青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开发了手机端App,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此外,严格落实困难老年人补贴、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对所有农村留守老年人实施建档立卡、开展关爱服务。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对能够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集中供养,即墨区、胶州市12处镇办敬老院已全部完成了公建民营改革。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采取政府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服务对象中部分失能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时间分别为每月不少于45小时和60小时,城乡分别按每小时20元、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确保农村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养老服务。

下一步,青岛市将以落实新一轮“1+10”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大城市养老服务的“青岛模式”。

延伸

让困难群众共享全市改革发展成果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为进一步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让困难群众共享全市改革发展成果,截至今年7月,青岛共20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5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青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4年6月建立的,建制之初每人每月9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1996年12月建立的,建制之初每人每年600元。

到2004年1月,青岛城市低保标准已达到230元,此后分别在2005年、2007年、2009年三次提高,调整到每人每月350元。

到2011年10月,青岛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604元。自2011年10月至2017年4月,青岛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的提标,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调整。至2017年4月,六区实行城乡统筹,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60元。四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

2020年,青岛分别于4月、10月、11月三次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至2020年11月,七区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1元;三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1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4元。

今年7月,青岛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这是青岛城乡低保标准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的第20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5次调整。目前,七区实行城乡统筹,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04元。三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0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80元。

除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今年10月,青岛市又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1995年青岛首次提出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后,第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广大打工者将切实受益。早在1995年,青岛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0元和150元,今年10月第18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七区、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100元和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