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对房屋损坏置之不理!“美丽屋”再遭市民投诉 双方各执一词

2022-03-24 19:57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1106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瑜

近日,市民刘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2017年7月份,她和北京美丽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屋)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将位于市北区的一处房子委托给美丽屋对外进行租赁。刘女士称,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是季付的,2月21日就应该付下三个月的房租,可对方一直拖欠,对于屋内设施的损坏也置之不理。

房东反映租金遭拖延,屋内设施损坏严重

“2月21日就应该给我打下一个季度房租了,拖延了20多天都没付,现在我已经不想再把房子交给美丽屋出租了,按照合同,3个月的租金应该给我,一共是10500元,还有屋内设施损坏,也要承担责任。” 市民刘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最近她因为租房的事情一直在和美丽屋协商,却迟迟未得到解决。

(房屋出租委托书)

刘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7月份,她将自己的一处房子托管给了美丽屋,托管期限自2017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每月租金为4500元,支付方式为季付。“就在2020年的时候还强制我们免租,但美丽屋并没有给租户免,后来又要求降房租,最后租金由每月4500元降到了3500元。”

刘女士称,2021年底,美丽屋方面又提出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付款方式改为月付,还要签一份补充合同。“本来房租就低了很多,我肯定不同意再改为月付,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去掉3个月的宽限期,本身5月份就要到期了,可是对方不接茬,就这么一直租着,但是房租从2月21日开始就再也没支付过。”刘女士说,不但如此,屋内地板、楼梯、门等等都遭到了严重损坏。

(刘女士称室内设施损坏严重)

双方各执一词,租金、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针对刘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到了美丽屋青岛市北区域的相关负责人侯经理,侯经理却给出了和刘女士不同的说法。“房东想提前终止合同,我们就把房子给她了,而且是房东自己换的锁,前些日子租客被赶出去了,我们还给租客赶紧换的房子,根本不存在拖欠房租的问题。”

对于屋内设施损坏,侯先生告诉记者房子本身房龄就比较老,都是正常的损耗,而不是损坏。“2017年交接的时候房子里面就已经很旧了,我们还进行了装修,重新刷的墙,家具都是我们给换的。”侯经理说,如果房东还有其它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

对此,刘女士表示之所以更换门锁是因为坏了,但门锁更换之后她将新的钥匙都给到了租客,租客也一直在里面正常住着。“因为一直没收到房租,3月16日,我给美丽屋发了一份书面的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由美丽屋支付所欠房租、违约金等,根据房屋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并限期三天内将租客搬离。”孙女士称,租客3月23日搬走了,目前双方还在僵持着。“美丽屋拒绝支付房租、违约金,屋内的损坏也不管, 我们手里没有押金,合同里对设施损坏的约束也很模糊,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美丽屋曾因合同纠纷等屡上“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美丽屋曾因合同纠纷等原因屡次登上投诉“黑名单”,并多次被相关部门通报。

2021年4月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租赁企业投诉情况的通报(2021年3月)》,通报名单中涉及企业包含了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诉问题包括拖延支付租客租金、押金,发布虚假房源欺骗租客,强制收费,拖延支付业主租金或强迫业主降租金,合同纠纷,收取服务费未提供服务等。

2021年11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青岛市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投诉情况的通报(2021年10月)》,青岛美丽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再一次被官方通报。

半岛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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