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日照这两家经营场所被依法处罚

2022-05-10 18:21 日照山海天发布阅读 (34844) 扫描到手机

“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是当前每个场所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近期日照山海天公安依法对辖区内经营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场所码”扫码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

案例一

2022年5月9日,任家台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检查中发现森林公园某海鲜烧烤大排档,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制度,未张贴场所码,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案例二

2022年5月9日,王家滩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王家滩某村一渔业服务中心未张贴场所码,出入人员均无扫码登记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两处经营场所薛某、金某予以行政处罚。

山海天公安提醒:

各场所要做到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做到“一门一码”“逢进必扫”。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必须监督人员扫码进入。

对未按规定张贴使用“场所二维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不听劝、拒不扫描“场所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