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顾问:房屋已抵押购买注意啥?

2009-03-05 08: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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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顾先生:2009年春节过后,我在重庆路看好了一套二手房,虽然没有签订购房协议,但已经与房主达成了购买意向。日前,我通过了解后发现,这套房子已经办理了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对于类似的抵押贷款的概念我不是很清楚,所以请问购买这样的房子时会产生哪些消费隐患,又该如何避免呢?

    山东文锦律师事务所于钦杰律师: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对自有商品房或获准上市的房改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在目前的市场上应用比较广泛,这种贷款方式与我们通常意义的房贷最大的不同在于,房屋抵押贷款多数是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发放的,而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属于持证房屋的抵押 。例如,一个拥有多套房产证的人,可以在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采取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的方式来获取活动资金。

    顾先生看好的这套房子目前的最大消费隐患是无法过户,只有在抵押人(房主)还清贷款,再和抵押权人(银行)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出书面表述要求撤销抵押,然后顾先生才能办理房产过户。记者 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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