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信息可罚万元

2009-07-16 04: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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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 连茂明 ) 7月15日,市旅游局发布《青岛市旅游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首次对网络欺骗作出规定,明确要求旅行社组织旅游时应当为旅游者投人身意外保险,并在条例中鼓励单位和个人研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记者在市旅游局公布的“意见稿”上看到,该意见稿分总则、旅游业发展、旅游经营、监督检查、旅游者权益保障与义务、法律责任、附则等七大部分。地方特色浓郁,比如,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沙滩、海岛、岛屿等资源从事开发和经营旅游活动等。

  记者了解到,“意见稿”首次涉及网络信息,规定从事旅游网络信息服务的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信息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进行误导、欺骗旅游者等虚假宣传活动。违反规定者,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该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将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力争年内实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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