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租赁房3日起配租 低收入家庭可就近申请

2010-02-02 05: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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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市北区劲松一路200号的河马石公共租赁房、李沧区文安路3号的文安路公共租赁房于2月3日正式开始配租,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就近申请。据了解,无房家庭、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或者市级及以上劳模的家庭,申请时将获加分等优待。根据配租流程,2440套公共租赁房最早能在今年5月底入住。

    家庭人数决定房型

    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公共租赁房配租公告中称,申请家庭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其中,“家庭人口为两人(含)以下的,主要配租套一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主要配租套二户型房屋。”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全体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备足材料来申请

    据介绍,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核表;2.户籍和身份证明;3.住房情况证明;4.收入证明;5.家庭财产状况证明;6.婚姻状况证明;7.家庭成员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证明;8.市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家庭成员有两个以上户籍地的,向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代表的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最早5月底入住

    据介绍,根据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评分标准,有关部门将于今年5月份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评分,并依据申请家庭人口状况对应其应配租房源户型标准,分区将备案家庭按评分由高到低进行分类排序。随后,再根据各区所分配房源数量及户型情况,分区确定入围家庭。

    正式入围名单按各区实际分配房源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当综合排序名次相同的家庭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时,应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

    2010年5月20日,分区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各区入围家庭选房顺序。各区住房保障机构编制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后,组织本区入围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根据自己家庭情况选定应配租房型的房屋,并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定位通知书。准予配租家庭持配租定位通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与房屋所在地区房产经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

    根据上述流程,配租家庭最早将于今年5月底办理入住手续。

    四类家庭可加分优待

    根据排序评分标准,以下四类家庭将获得加分优待。1.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75分,10平方米以下(不含无房户)计65分;2.按家庭成员年龄评分,家庭成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上者每人计6分;家庭成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者每人计3分。家庭成员年龄分值可累加,但不得超过10分。(计算年龄的截止日为配租公告中公布的综合评分排序日)。3.按身体健康状况评分,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计5分,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的,计3分。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残疾等级以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载明的等级为准,其中一级盲、二级盲、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分别对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加10分。

    附:

    ●市住房保障中心

    瞿塘峡路 24 号甲82654572

    ●市南区住房保障中心

    宁夏路286号 88729215

    ●市北区住房保障中心

    平定路15号 83838622

    ●四方区住房保障中心

    嘉善路75号 83721367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滨河路1033号 66870792

    本报记者 王爱科 马正拓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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