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保障房申请条件公布 需求者8月1起报名

2010-07-19 11:1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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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目前城阳区全面启动了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并公布了城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是,具有城阳区城镇户口的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其中,申请廉租住房具备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家庭成员应具有城阳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具备条件是,申请家庭中至少一人具有青岛市城阳区城镇常住户口达5年以上;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22368元 ;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度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具备条件是,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33552元 ;申请人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家庭年度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居民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均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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