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青岛发生不少事故 市民出行得多留神

2011-02-09 00:1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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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

酒店凌晨起火,困住守夜小伙

    2月3日,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凌晨4点,泰山路一酒店突然发生火灾,店里还有个守夜的小伙子,被浓烟困在了酒店里,“多亏119及时给救了出来,小伙子全身都浇湿了,冻得直哆嗦。”

    2月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120的一位工作人员,对于事发经过,他告诉记者:

    “我们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4点了,小伙子被救了出来,火也已经灭了,光冒烟。小伙子姓刘,年纪也就20岁出头,穿得很单薄,全身都被浇透了,冻得直打哆嗦,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立马把他送到了市立医院西院,现在小伙子还躺在急诊的移动床位上。”说起小伙子的伤势,工作人员说,“他身上倒没有被烧着,就是被烟呛得不轻,现在还在吸氧呢。当时他正在睡觉,醒了以后满屋子都是烟,也跑不出来,多亏了119及时赶到,把他从火里救了出来。”

    “我看一开始还有人过来看他,但这几天也没见有人过来。”张先生说,“是不是酒店老板不管他了?”

    2月8日中午,记者赶到市立医院,在急诊室右侧最里面的墙角处,记者找到了受伤的小刘。他独自一人躺在病床上,身上盖一件墨绿色的毯子,手被烟熏得乌黑,包着头,鼻子里插着吸氧管,床底下放着一些吃的和喝的东西。

    对于事情的经过,小刘简单说了几句,有气无力,他告诉记者:“那天晚上是大年三十,酒店停业比较早,我就睡在大厅里守夜。到了正月初一凌晨两点,我突然被烟呛醒了 ,睁开眼一看,满屋子就已经是滚滚浓烟了,我也出不去,就在里面大喊救命,后来消防员就冲了进来,把我拉了出去。”

    说起为什么会失火 ,小刘自己也不清楚,“我睡着了,也不知道是从哪烧起来的,屋子里也没有生炉子什么的。”小刘说,“刚送来的时候,我呼吸很费力,感觉喘不动气,医生说是伤着呼吸道了。”

    小刘是甘肃人,今年没能回家过年,问起有没有给家里说自己的事情,小刘沉默了一会,说:“没有跟家里说过 。”记者又问,有没有跟家里打个电话拜个年,小刘说:“也没有。”接着,又陷入了沉默。

    但是对于酒店老板的事后处理,小刘告诉记者:“老板没有不管我,挺好的,每天都过来看我,我的医疗费什么的也都是他出的,我再过一两天就可以出院了。”

    记者 郑凯  李楠

    (请张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70元)

大年初三

楼下失火,楼上遭殃

    2月4日晚上,大年初二,徐州路96号附近,鞭炮声阵阵,一直响到夜里11点还没停歇。很快,就到了大年初三零点多,家住二单元的小张还在看电视,她忽然发现家里靠南的一间小卧室红光闪闪,一股刺鼻的烟味也弥漫开来。她冲过去一看,“自家楼下着火了!”她赶紧把老公喊起来,老公往下泼了几盆水,但根本不起作用,小两口一看情况不对,穿着睡衣就跑出了门外……

    2月8日,记者来到徐州路 96号。这是栋老楼房 ,共六层。依然能看到当时大火留下的痕迹,整栋楼靠南一侧的墙上,被熏得发黑,就连四楼的空调室外机都被烧黑了。一楼院子里搭起的棚子全被烧光了,只剩下一根根铁架子。院子里厚厚一层全是碎玻璃。

    二楼、三楼住户家的阳台玻璃被烧碎了,8日,二楼才刚找到人给他们重安玻璃。这户人家告诉记者,一楼被租出去开了饭店,饭店把院子圈起来,用干木条、塑料板等搭起了棚子 ,这次失火就是从一楼外的棚子开始,火势一直蔓延到六楼,所幸119赶来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女主人小张回忆了当时的情况:那是大年初三零点多,我老公已经睡了,我还没睡,忽然我就看到靠南的那间小卧室满屋红光,家里还一股烟味,我赶紧过去一看,火已经从一楼烧起来了!吓得我赶紧把老公喊起来,他急忙接了几盆水往火上浇,但根本不管用了,水泼上去一点作用都没有。我们俩一看情况不对,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穿着睡衣就直接跑出去了。

    家住一单元二楼的一户老人家回忆说:那天我正好在这屋里睡觉,老伴在另一个屋。突然,我被玻璃烧得“噼噼啪啪”的声音给吵起来了,我一看整个房子红彤彤的,屋里也是浓烟滚滚,我赶紧拉开门往外跑。一开门,那股热浪都把我直接推了出去。我喊着老伴裹了件大衣就往下跑,后来就这么过了一夜。

    至于此次大火的起因,小张猜测说,“应该是晚上放鞭炮,不小心把一楼饭店搭的小棚子给引着了。”但也有邻居说,有可能饭店电线走火所致。小张气愤地说,“当时他们搭棚子的时候,我们就不同意,现在可不就真出了事!听说警察把饭店的老板找来,但老板一看烧成这样直接跑了,我们只能找原来一楼的房东。”

    就此事,记者也帮小张咨询了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单律师分析说,“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按照物权法规定,出租人在出租用做商用之前,要经过邻居的同意,不能擅自更改房屋的使用用途。承租人在这里边的责任更不用说,所以,受损失的住户可以向他们两方共同追讨相应赔偿。”

    文/图  记者 李楠  郑凯

    (请张先生到本报领取线索费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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