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家住市南区,2010年9月份,她在东方泉洗浴花300块钱办了一张“亲情卡”。当时于女士办理的卡可以消费10次,可是在她只用了两次以后,却发现店门紧闭,而且店门上贴着转租的字样,如果洗浴店关门了,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消费者?卡里的钱怎么办?
于女士家住市南区,2010年9月份,她在燕儿岛路20号东方泉洗浴花300块钱办了一张“亲情卡”。“当时我办理的卡可以消费10次,可是在我只用了两次以后,再到他们店里的时候,却发现店门紧闭,而且店门上贴着‘转租’的字样,如果洗浴店关门了,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们?卡里的钱怎么办?”于女士对记者说。
“当时是我儿子跟我说,那家洗浴店好像关门了,店周围的墙上贴着往外出租的牌子,后来我根据卡上的电话打过去,但是一直都没有人接听。”
中午12点半左右,记者来到东方泉洗浴,看到店门紧闭,而且店门上以及店周围的墙壁上都贴着“租”的牌子。在店门口的位置,记者看到里面吧台还开着灯,记者多次敲门也没有人出来回应。
“这家店好像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关门了。”附近一家店铺的女店主告诉记者说,“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有人出入店门,都关门好久了。”
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到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平律师,他对记者说,“消费者预付现金给商家的行为从法律上说属于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首先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如果合同主体是公司,而公司不能经营下去,则公司应以公司的财产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如果合同的主体是个人,就应该由经营单位的实际经营者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同主体不存在了,那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得以维护。如果于女士找不到洗浴店的相关负责人,就很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文/图 记者 张林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