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违约不交租还转租 现租用人无辜躺枪(图)

2017-01-20 07: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法院执行人员强制搬迁涉案的两处门头房。



  文/图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 徐雅琳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9日讯 从二房东那里租来了店铺经营,却没想到二房东还是个老赖,早就应该将房屋退给真正的房东,自己好好经营的店面,也不得不搬迁……1月19日上午10时许,崂山法院对东岳海花园小区的两处网点房进行了强制搬迁。

  “我们也很无辜啊,当初租的时候保证使用6年没问题,没想到却被二房东给骗了。”租了一间门头房做洗衣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的店铺是从上一家开店的人那里租的,当时只是觉着房租比周围的都便宜,也没考虑那么多,却没想到被骗了。

  据悉,本案的被执行人刘某是二房东,于2009年2月20日与房主李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租赁了位于崂山区东岳海花园小区的两处网点房,约定租期5年,第一年租金8万元,第二年9.6万元,第三年115200元,第四年138240元,每年3月份交付下一年房租。

  在支付了前两年的房租后,刘某本应2011年3月支付第三年的房租,但直到2012年3月也没有再支付,房主李先生遂将刘某诉至崂山法院。2012年8月,崂山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刘某支付房主李先生第三年房租115200元及第四年前六个月的房租。刘某上诉,2012年12月,市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但刘某直到2015年也没有履行判决,崂山法院于2016年12月以拒执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但是,刘某在二审判决后还假冒房东李某的名义将两处网点房转租给了张某和王某,后张某和王某又将房屋连设备仪器一同转租给了现在两位租用人。

  1月19日上午,崂山法院对两处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两处商铺的现租住人非常配合,主动协助执法人员搬出设备,一应用品也全部搬走。

  ■相关新闻 又哭又闹不还钱,老赖被拘留 城阳法院集中执行,执结标的额90余万元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徐雅琳 报道

  本报1月19日讯 当执行法官敲开她家里的大门,老赖在屋内大声喊叫,推搡执行法官,最终被拘留……1月19日,城阳区法院凌晨执行,共搜查16处失信被执行人住处,传唤11人,拘留6人,结案5件,标的额90余万元。

  被执行人王某于2015年沿城阳区某社区路口行驶时与申请执行人邵某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执行人王某持失效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系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申请执行人因该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要求被执行人承担。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邵某由于车祸承担了巨大的痛苦,而被执行人王某以种种理由不肯支付申请执行人的医疗费用,法院传唤被执行人也不到法庭。

  19日凌晨,当执行法官敲开王某家的大门时,王某在屋内大声喊叫,推搡执行法官,情绪非常激动,执行法官首先从法律角度告诉王某这种行为涉嫌干扰公务,也要负法律责任,同时劝说闻声前来的被执行人家属使其情绪平复,最后,被执行人王某被处以拘留。

  同样是一起由于交通肇事引发的案件,被执行人黄某在法院多次传唤后拒不到庭。当天凌晨,执行法官敲响黄某位于5楼的家门,却迟迟无人应答,执行法官本以为扑了个空,下楼后准备下一个行动,这时,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抬头一看,五楼的房间里有人在向外看,于是执行法官杀了个回马枪,将藏在屋内的黄某带到法院,最终黄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城阳法院执行局局长万熙亮介绍,为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城阳法院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对所有案件的银行账户、房产及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查询,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行,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老赖 转租 崂山法院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