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3日讯(通讯员 陆斌 记者 付连兴) 新春佳节市民走亲访友聚会多,酒后驾驶会不会出现反弹?日前,记者从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从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始,该大队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设置流动检查点17处,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6起,未发现一起醉酒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明显减少。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多数市民都能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但仍有少数市民还抱着侥幸心理。“觉着过年,不会有查车的,就喝了几杯。”2月13日在兰州路与福州路路口检查点,鲁B0*J*1号轿车的驾驶人刘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对其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8.1mg/100ml。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
采访中交警表示,“酒驾”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已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了长效机制,对酒后驾驶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施“零容忍”,决不放过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并将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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