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200元 具体补助计划正制定

2011-04-19 05: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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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 高亮)  18日,记者了解到,山东已确定2011年各级政府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提高到200元。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补助标准已确定提高,提高后的补助金额如何发放细则还在制定中。

    “目前我们已经向财政部门提交了报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也一定会提高,但由于本年度的财政补助已经发放,提高后的补助如何发放还要进一步制定细则。

    据介绍,目前岛城五类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筹集标准分别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120元,属独生子女的,财政另外补助5元;大学生2010年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120元,从 2011年度起,个人缴费按少年儿童标准调整为40元;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助120元;老年居民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2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720元,财政补助120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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