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2012-02-23 09:3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并于3月底前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有关信息;构成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逐宗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站的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依法严肃查处,并按部要求暂停相关单位参加新的项目竞买资格,直至处置完毕;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2月22日,记者了解到,国土部官方网站发布今年的房地产调控重点。根据通知,今年流拍土地和季度地价涨幅超10%的都得上报。

  国土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用地者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或于开竣工前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组织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监测监管系统中未竣工的项目为基础,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并于3月底前在监测监管系统中更新有关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掌握拟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3月底前,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应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填报。违法转让、擅自改变用途性质、违反合同条款建房等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严肃查处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用途、改变容积率、违反单套建筑面积标准等问题。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孟媛]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国土部 墅类用地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