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4月12日,在广东省政协召开的“双转移”监督视察工作动员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汇报文件中首次正式用到“异地务工人员”的提法,副厅长葛国兴在介绍情况时解释称,今后原则上不再叫“农民工”,逐步用“异地务工人员”这一称谓来过渡。(4月13日《广州日报》) 人在江湖漂,哪能没个拉风的名号?何况中国古语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农民工这称呼究竟是褒是贬,不在于专家的生花妙笔与灿莲之舌,而在于其扎扎实实的生存语境。这些年,呼吁删改“农民工”称谓的声音很多,譬如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曾表示,“农民工”这样的称谓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呼吁社会慎用这一称谓;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迟福林委员也表示,应早日让“农民工”这一称谓成为历史。
改名当然是种善意,叫起来顺口,听起来温情,但农民工自己真的很介意这个名字吗?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康厚明说,“如果待遇不平等,叫什么名称都不是滋味,改变名称的时候更要想到实现‘农民工’的平等待遇”;胡小燕代表说得更直白,“农民工的称呼只是个代名词,叫什么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同工同酬 ,福利待遇能够得到实惠”。改名有改名的道理,但权利、福利也许比身上的ID更富有价值评判色彩。譬如教师职业,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这样的纠结恰恰是名不副实的尴尬。就实践而言,很多地方都给农民工改过称谓,比如东莞的农民工曾称为“新莞人”、深圳的农民工曾被称为“来深建设者”等,尽管心理认同感有所增强,但就农民工的处境与地位来看,似乎并没有多少明显的裨益。
客观而言,“农民工”这个称呼,确实凸显着城乡壁垒 、户籍鸿沟的意味,但此类骨子里的问题,并不是更名就可以一劳永逸。将“农民工”更名为“幸福”,不见得幸福指数就噌噌上蹿;同样,把“农民工”称为“上帝工”,也不见得城市就真的拿奉献青春奉献爱的农民工兄弟当上帝 。如果只是希图以改名的方式来调整群体间的权利与福利落差,那么,这种掩耳盗铃的游戏顶多也只有字面上的意义。中国城市化进程过半,但平权的制度、公正的福利尚未跟得上这样的进程。
可以肯定的是,最近几年农民工地位的提升 ,除了制度体制的发力之外,与劳动力红利的终结、市场供求关系的逆转有着根本关联。有人说,我们关注改名,农民工关注欠薪——此间的疏离与断裂,不只是一个“尊严”的问题。给农民工取个怎样的名字才拉风?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远在称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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