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 还百姓欣赏风景的权利
“三年一调整”,是指国家有关部门2008年4月就景区门票提价间隔时间和上调幅度分别作出“3年”和“15% ”的规定,本意在于限制过快涨价、过大涨幅,但事实上却沦为“时间一到就涨”和“按规定幅度上涨”的“合法依据”。
“限涨”变“竞涨”,逐利动机不言而喻。一些著名景区景点“变身”上市公司的一部分,门票提价是增加公司利润的“捷径”。不仅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也希望通过提价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因而默许甚至变相鼓励景区门票“按期”涨价。
名山大川、名人故居,不管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都是中华民族的共同遗产,属于公共资源,应当为全民共享。适当收取门票用以维护景区是必要的,公众也能理解。但若把名胜古迹当作摇钱树,靠公共资源的市场化运作牟取暴利,既不正当也不合理。眼下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景区门票过快上涨、涨幅过大的势头,给消费者“减负”。同时,加强公共旅游资源门票收入的监管审计,让门票收入真正有助于景区的维护而不是“造福于”少数人或小团体。
从长远看,确保公共旅游资源的公益性,需要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将公共景区列入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菜单”。而围绕公共旅游资源延伸出的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消费项目,则应成为拉动旅游经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支撑点。只有转变观念更新思维,形成大旅游产业格局,才能拥有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让公共旅游资源的开放保护更到位,消费者的旅游体验更美好,商家的生意更红火。 据新华社
声音 “景区运营与一些相关部门都有联系,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系,都从各自角度出发,从自身利益着想,从而提高门票价格。”
——北京大学教授、旅游研究和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
“旅游有个链条,链条的最终头,大家目光好像都集中在那个地方,但是那里不一定有最多的商业机会。但是链条的后端,甚至是它的旁支,有可能有好的商业机会,甚至会成功。”
——南京市副市长陈刚
“很多地方政府认识到了旅游业是‘全局性产业’,‘抓旅游就是抓发展’。这种理念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变成硬道理,才能走出‘门票经济’这条死胡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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