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牌后再收公证费是“二次伤害”

2012-07-09 10: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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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息称广州在限牌后要求市民自出200元对购车合同进行公证。对此,不少车主对公证费感到不满,有网友认为政府借机敛财。律师表示,该收费不合理,政府要求进行公证就是对买卖双方的不信任 ,鉴定工作就应由政府来做。目前,广州相关部门还未对此表态。

  能抢在7月1日零时之前完成购车交易,即便是车辆没有到手,也会省去很多麻烦,为了避免这个“麻烦”,有些人势必会打“倒签”的主意,即把6月30日以后完成的购车交易把日期签订在6月30日之前,为了堵住这个“漏洞”,政府出台规定对市民的购车交易合同进行验证很有必要。

  但是,一项民生决策的作出,事前没有征求民众意见 ,事后也没有过渡期来缓冲,弄得民众无所适从,现在又要为政策的实施交公证费,难免让人不容易接受。限牌的决定是政府做出的,但公证和交费却成了购车人的义务。200元钱虽少,累加起来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市公证处已暂时受理了1万多份购车合同公证申请(7月7日《新快报》),涉及的公证费用将达到200多万元,这是一笔额外的、不合理的民生负担。

  其实,公证的审查和限牌的实质审查,并没有两样,除了合同之外,最主要的是银行支付和交易记录。否则公证也解决不了“倒签”的问题。公证除了一道法定手续,履行一道法定义务外,实际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政府相关部门把本属于自己的审查任务,转嫁给了公证机构,结果却让购车人增加了负担——钱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事 ,而由此导致的心累才让人心中郁结。

  需要发展经济时就出政策鼓励购车,需要治堵时,就拿购车权说事 。结果如同房地产市场一样,没有办法限制炒房行为 ,就只好一刀切连刚性需求都压制了。经济学家汤敏曾经说过,“现在所有的富人都在搭穷人的便车。”从教育、医疗到购车等基本权利,穷人都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他们没有特别的信息来源,没有可以另走的捷径,只好任自己的基本权利被别人侵占,只能让可以公平享有的资源被别人优先占用。即便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上,也成为付出更多的一部分。

  治堵本是好事 ,但要求政府首先做出更多的努力,奉献更多的力量。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对车辆发展的形势有所预判,及时作出应对,让政策层面更加公平,也不会造成今日的局面。现在“一刀切”的做法虽然看似公平,实则粗鲁。而200元公证费更是让无辜的公众为政策埋单,这是继限牌之后,对民众的第二次伤害 。公共政策如此随意而突兀,导致的是政府公信的流失,而这种损失岂是200元的公证费所能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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