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出降低首付 青岛首套房首付仍不低于30%

2012-09-06 07:0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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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8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并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还款年限。消息一出,引起了济南、青岛两地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关注。记者咨询岛城4大国有银行和3家股份制银行了解到,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方面,7家银行执行的都是首付不低于60%。“首套房房贷有利率优惠 8.5折,但执行得很严格。而二套房利率是上调的。”李沧一家楼盘营销总监向记者介绍说。

  另外,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申请时间是9月1日至9月30日,错过申请期将视为放弃。符合条件的家庭,请看清申请地点:市南管理处(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面);市北管理处(汉口路77-6号,城市花园小区旁);李沧管理处(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崂山管理处(海尔路182-8号,半岛大厦5楼);城阳管理处(正阳路 205号B座6楼);黄岛管理处(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莱西管理处(位于莱西市黄海中路8号,莱西宾馆3号楼);胶南管理处(胶南市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平度管理处(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胶州管理处(胶州市湖洲路 238号);即墨管理处(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三楼)。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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