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拖延 不少市民多花了近万元

多花的冤枉钱谁来埋单

2013-01-09 08:21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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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的房子就在南大街振华国际广场的B1号楼19层。



  快报记者 王俊英 摄影

  “我2010年拿到的房子,按合同2011年5月前就应该办出房产证,结果现在开发商才办理,让我多花近1万元。”家住振华国际广场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2011年5月调高了房屋维修基金征收标准 ,开发商的拖沓使他多花了钱。1月8日,记者调查发现,港城有不少房子,房产证在政策调整前本可以办理,但开发商的“拖延”,导致市民要花冤枉钱 。

  气愤>> 一前一后多花了近万元

  1月8日,芝罘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南大街振华国际广场的回迁户,2010年10月拿到了楼房钥匙,收房时按开发商要求 ,缴纳了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但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现在开发商告诉他要办了,但每平方米要补交100多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工作人员告诉我,政策变了,2011年5月1日之后办的,要按照新标准征收,每平米118元。”刘先生说,他明明是2010年10月就拿到了房钥匙,合同上写的是半年内办理房产证,就是2011年4月底之前就应该办出房产证。“结果现在才办,我要多花9000多元。”刘先生气愤地说。据了解,刘先生的房子在B1号楼19层,约95平方米,按照市房屋维修基金新标准,每平方米需缴纳118元,一共是11210元,要是按照之前16.8元/平方米的征收标准,只需1596元,前后差了9614元。

  调查>> 办房产证里面门道真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烟台2010年底之前交房到现在还没办理出房产证的楼盘还真不少。例如芝罘区的中正山庄、金苹果公寓、中拓假日小区等。这些楼盘的房产证一直“难产”,就意味着他们的业主办理房产证时,将要多花钱。

  为什么合同明明约定了关于办理房产证条款,但总是事与愿违?记者从烟台市住建局了解到,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是开发商先办理产权初始登记,也就是大产证,而办理大产证需要十多件资料,其中包括“综合验收报告”。一位从事房产证办理的人士告诉记者,大部分开发商无法办理大产证的原因,最常见的就是因为“综合验收报告”拿不到。“实际建设与当时报批规划的有差异或者质监部门对房屋质量有异议,还有消防验收不达标等都会导致‘综合验收报告’拿不到。”该人士说。

  存疑>> 多花的钱应该由谁埋单?

  针对因开发商“拖延”,导致办理房产证多花钱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秦汉唐律师,他告诉记者,主要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以及开发商对逾期办理房产证是否有过错。秦律师说:“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且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没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出房产证,开发商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多交的费用。”秦律师说,开发商有时会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内开始办理,而不明确约定具体办出日期,这样就需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分别处理。故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合同具体约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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