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31日发布。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文件明确提出,将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对各类企业、组织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严格农业经营能力审查,着重审查企业资信等情况,规范流转行为,从源头上抑制“非粮化”、“非农化”行为。
文件强调,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此外,文件还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问题;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等。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解读一号文件——
—小产权房违法跟所有权无关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过去十年我国的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结,突出强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基本经营制度优越性,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件公布之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一号文件的亮点等相关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不动摇 问: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是不是意味着实行了多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可能改变呢?
陈锡文:纵观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没有不以农户为主的。农业搞得再好也还是以农民家庭为主,只不过规模大小有差异。轻易地否定农户经营制度,我们是不赞成的。
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点不能动摇。一些人认为家庭经营是落后的,规模小 ,不能实现现代化。但迄今为止,没看到哪个国家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业经营规模是由国情、资源禀赋决定的,是不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是由农业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古今中外,农业不以家庭为主而搞得好的,还没有看到。
当然,随着科技进步、农业发展,在有些领域,如设施农业,用公司、企业化经营的形式也许有优势。但按照工业化的生产,必须有工业化的条件——必须可以精确监控、标准化生产、对劳力付出也可以标准化计量,大田生产还是要靠家庭。
农村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 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完成农村宅基地等农村
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证之后是否意味着农村宅基地就可以买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