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酝酿立法 旨在解决暴力强拆等问题

2010-09-18 06: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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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达沃斯夏季论坛回答城镇化问题时直言,土地问题根本上与制度有关,现有的财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土地财政”的现象。这造成一手从农民那里廉价得到土地,另一手又高价卖给开发商。他明确表示,必须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日前向记者透露,目前正酝酿立法解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诸如补偿标准过低、补偿不公、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暴力强拆等。

    去年底,受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的影响,包括沈岿在内的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对拆迁条例合法性审查的公民建议,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国务院法制办在今年1月底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国有土地征收条例”)。但其适用范围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对于大量出现的“唐福珍们”的集体土地征收和拆迁问题,则无能为力。

    如今,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同样重要、甚至在当前情势下更显重要的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问题,正在纳入考虑范围。

    沈岿介绍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问题,已由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方式,把制定具体规定的权力授权给国务院,而国务院亦只能据此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立法。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问题,则需另寻出路解决。

    代理过 600多起拆迁案件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介绍,这些拆迁案中,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的比例约各占一半。马怀德认为,集体土地更应保护。“你从农民手里把集体土地转变成了国有土地,把不是你的东西变成你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条件、补偿标准,都应当比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更严格。”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土地管理法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杨在明也表示,“政府可以把任何一个征地项目套进去,会找出一百条理由来说这就是‘ 公共利益’。”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共同面对的是“土地财政”问题。沈岿直言,如果政府始终不让利,就不可能降低地价,如果不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即使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也会把成本转嫁给社会,导致房价高涨。 据《新京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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