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比二楼多掏十几万 宏程置业被指误导销售

2013-03-15 19:04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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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签订的房屋认购书



  半岛网3月15日消息  完全一样的户型,一楼业主却要比二楼多支付10万元的房款。近日,市民张先生向半岛网爆料,讲述了他在胶南宏程贝多芬公馆买房的遭遇。对此,开发商山东宏程置业(青岛)有限公司解释称,一楼业主需要购买独户地下室的楼梯面积,因此房款较多,且双方签了协议交了定金,钱不可能退。律师表示,若双方在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业主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一楼业主比二楼多掏十几万

  据张先生介绍,3月10日,他在胶南宏程贝多芬公馆看中了一套房子,一楼9392/㎡,附送同等面积地下室。“我当时觉得挺合适,就交了2万元的定金,签了商品房认购书。”巧合的是,张先生的朋友也在这个小区买了房子,和他购买的是完全一样的户型。

  

两万元定金收据



  “我俩交流了下,发现他家的房产证面积为83.4个平方,而我的是96.94个平方。”张先生挺纳闷,“同样的户型,多出来的面积多在哪了?”张先生表示,他随即去售楼处进行了咨询,置业顾问咨询其他同事后答复,房产证上一楼的确比二楼面积要大,“对方解释多出来的面积是一楼向地下室走的楼梯的面积。”

  “这个解释说不通啊。”张先生表示,他买的一楼虽说赠送同等面积地下室,但实际单价还是比其他楼层贵2533元/㎡,“现在无故又多出来了十几个平方,我又要为此多支付10几万,算下来一楼比二楼贵了4000元左右,这我不能接受。”

  采访中,张先生认为,购房时置业顾问未就一楼住户需要额外支付地下室楼梯面积款一事进行说明,属于误导顾客,所以他要退房。

  想退定金 开发商玩“拖字诀”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11日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因为不满开发商隐瞒房屋实际情况,当即就向开发商提出退还定金,但对方始终不作正面答复。

  “他们说要等公司老总回来才能决定,但问老总什么时候回来,对方又说可能很久都不会回来。”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意思很明白,就是不想退还定金。

  开发商:建议业主起诉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山东宏程置业(青岛)有限公司一位姓赵的负责人,他表示双方签署认购书之后,定金就不能退了。至于置业顾问在销售中有无隐瞒房屋实际情况,赵先生表示,“不知道,可以联系一下房屋的销售经理。”

  随后根据赵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宏程贝多芬公馆项目的销售经理钱先生,他表示,张先生购买的房屋的面积是经过房管中心测绘的,“张先生买了房子就相当于接受了房屋的面积,这和二楼多大面积没关系。”钱先生表示,现在张先生提出了一个无中生有的理由便想退房,作为开发商肯定不能接受。

  “如果他坚持退房退定金,可以诉诸于法律。”钱先生告诉记者。

  律师:业主可要求退还定金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她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刻意隐瞒、欺诈或是双方在重大误解情况下订立了合同,另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根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如果他有证据证明在购房之前置业顾问未对两层楼在房产证上的面积差作解释与说明,可以认定双方是在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么张先生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半岛数字记者 王震远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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