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 立体斑马线拦住飞驰车

2013-03-27 08:03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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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活动

  义工上街劝导中国式过马路


  3月24日,交警二大队的民警联合烟台慈善总会的义工,在道路上对行人闯红灯 、不走斑马线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劝导。交警表示,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很难进行监管和处罚,目前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身边的人去带动和影响他们,通过义工的组织宣传,让更多的人遵守交通规则。活动现场的一名交警说,一次两次的劝导行人可能不听,但时间长了,行人自己就不好意思了,当然,我们可能需要长期积累才能收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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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法不仅罚车辆行人违法也挨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按照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还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快报推出的“这事你怎么看”特色栏目,受到广大读者的热捧。许多市民拨打新闻热线2159800,也有网友在新浪微博@ 蓝色快报,积极参加互动。诚然,“中国式过马路”治理起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我们期待的是,通过大家的热议与反思,让这一城市交通顽疾有所改善。惟其如此,才能让行人、车主与管理部门都可以松一口气。

  我是一名驾驶员也是一位行人,自己走路时也偶尔会“中国式过马路”,但在开车到斑马线时却很少停车避让,基本上就是减速意思一下。事实上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需要预判自己转弯、并线等情况,有些行人在人行信号还是红灯时就和车辆抢行,这是司机不愿让行的主要原因。参与交通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行人和驾驶人之间如果能够相互体谅,也许能改善“中国式过马路”的困境。

  ——快报读者李先生

  对于行人交通违法,也不能坐视不管,法外开恩,我看倒可以“先礼后兵”,前期以宣传劝导为主,后期就要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罚的处罚,不然很难让交通违法的行为人留下深刻印象。

  ——快报读者王女士

  最近流行“中国式过马路”,其实这要看在哪个城市。在北京行得通,在烟台绝对行不通。因为烟台有典型的“中国式行车”,即使人行横道绿灯亮了,你也要让着机动车,要不撞你没商量。

  ——网友“雎鸠2008”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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