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合同已签 无可更改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了青岛电业
东篱桃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部于主任,于主任表示,当初开发商的确未说明赠送的车位是
立体车位,但是作为业主,购房前应该掌握小区的情况,根据当初规划的停车位面积,推测出开发商会建设什么样的停车位。
对于高先生反映赠送车位的优惠方案价值远不如房屋打九折优惠的多一事,于主任表示,立体停车位的成本也很高,他也承认后期的维护费用给业主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但是,业主既然已经签了合同,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
律师: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乃杰律师,刘律师表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可能,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价值应该和折扣价值相当,消费者可要求变更合同,选择按照折扣的优惠方案购房,也可在车位的基础上要求给予补偿。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刘律师提醒说,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重大误解为理由,撤销合同。
半岛数字记者 王君莉
[编辑: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