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不能成为公平正义的“死角”

2013-04-16 11: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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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狱警可为犯人私带物品,还可帮忙打包饭菜;白酒装入矿泉水瓶贩入监狱,狱警、犯人成“倒爷”;监狱自开超市,家属感叹供犯人比供学生还贵;上“机器台”工作到晚9点,花钱能享“优待”……近日,辽宁铁岭监狱因“冰毒交易”一事备受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座监狱更多不为人知的内情。

  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的狱警,竟然成了向犯人高价兜售各种商品的“倒爷”,无疑构成一种“钱权交易”。这种“钱权交易”的暴利程度,也远非寻常市场交易可比。

  通过这种“钱权交易”,服刑人员也收获了巨大的非法利益。众所周知,严格限制包括生活消费在内的各种自由,是“监狱服刑”与监狱外自由生活的区别所在。犯人在监狱仍能自由地购买消费各种物品,甚至享受各种服刑“优待”,让“坐牢服刑”原本应有的基本惩罚功能,及其背后内蕴的根本司法公平正义,大打折扣。

  然而遗憾的是,类似上述辽宁铁岭监狱的司法公平正义失守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据2011年媒体报道 ,在河北深州监狱,不仅“八成以上犯人都有手机”,而且一些犯人甚至拥有极大程度的行动自由——“晚上经常会有犯人在监区外面溜达,串门找朋友”。另据《瞭望》周刊此前报道,在一些地方监狱,诸如“黑老大”、落马贪官之类服刑人员,事实上都不同程度存在“服刑如度假”的情况,如可以“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回家过夜、外出会友,甚至去酒楼赴宴……”

  我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相比公检法等其他司法部门,看管服刑人员的监狱系统无疑是“最后防线”中的“最后防线”。道理很明显,相比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监狱服刑”才是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也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关口。因此,一旦“监狱服刑”这道防线失守,监狱自身应有的公平正义就会荡然无存,此前公检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批等环节的公平正义也会前功尽弃。如此一来,违法犯罪却不必付出代价,谁还会再畏惧法律威严、甘心守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总书记这里所说的“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所有司法机关”,显然既包括“监狱服刑”在内的所有司法环节,也包括监狱机关在内的所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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