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北区的张女士于2008年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
万能险,每年交保费4000元,2009年她因为下楼时摔骨折住进了医院,前后两次手术花去了两万多元,但保险公司只赔偿了800多元。张女士提出诉讼,结果诉讼费花了2769元,保险公司才赔偿了2838元!而专家说,这种保险十年内基本是
负收益。
这是一笔烦心账◎保险每年投4000元连投3年,共计12000元 ◎出事后手术费2万多保险各种理由,只赔800多◎去打官司,索赔12万保险公司最后赔2838元◎诉讼费负担2769元算起来最终只剩69元◎现在1万2的保费,已经只剩下不到5000元◎而当时如果存入银行,现在也有13530元◎而专家说了——这保险十年内基本负收益。
1手术花了两万多,保险只赔800多 意外发生在2009年12月7日,当天张女士下楼梯时,脚一滑摔了下去,到医院后检查,是左肘关节骨折和左肱骨外踝粉碎性骨折,做完手术后,在医院里住院足有半个多月,并在伤处安置了用于固定的金属材料。到2011年又进行了一次手术,把里面的金属材料取了出来。
第一次住院花去了17000多元,第二次住院又花掉了6000多元,两次手术加起来花掉了23000多元,但最开始保险公司仅仅支付了张女士第一次住院的治疗费764元和门诊费116元,加起来赔偿金额只有800多元。而从张女士手上的收据来看,第一次住院花去了17000多元,医保报销了9000多元,而剩下还有8000多元不在报销范围内的部分,这中间就出现了分歧。
“当时做手术时,医生就介绍,手术要植入一些固定的金属材料,可以使用国产的,但相对质量差一些,如果使用国外进口的,价格略高,但质量要好很多。但进口的这些金属材料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果有商业保险可以考虑商业保险报销或者个人承担。”张女士回忆说,因为她觉得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应下了医生的建议,改用进口金属材料。
出院后,张女士拿着医院的单子去保险公司报销时,却被告知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保险公司也不给报销,这气得张女士差点晕过去:“医保不报的你也不报,我买你有啥用?我当初买这个保险就是想遇到医保不报销的时候额外有份保障,保险推销的时候怎么也没提醒我?”
2 打了一圈官司,只多得了69块钱 事后张女士多次找到保险公司,想找当初的保险推销员,可保险公司查询后介绍这名推销员早已经离职了,保险公司也联系不上这个人。最后张女士联系了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张女士拿出市南区法院的判决书,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医药费在内合计12万元,并要求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诉讼中法院委托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根据保险合同中所附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对张女士进行了鉴定,认定左上肢损伤为五级伤残。
对于伤残等级的认定,大家都没有异议,保险合同中规定赔付比例是20% ,而这20% 是按照哪个基数来赔偿就成了难题。张女士认为既然终身险保单保额是8万元,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的金额是3万元,即便是照3万元来计算,也不能就赔付这么少吧?
最后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认为,依照其中的规定,“首次投保时,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每次续保时,其保险金额按照续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 自动增加,但以增加5次为上限。”认定张女士在续保之后保险金额为10500元,这10500元具体怎么个算法,保险公司没告诉张女士,她一直也没弄明白。最后是赔偿张女士10500元的20%,只有2100元,加上第二次住院医保之外的费用738元,合计2838元。诉讼费中要由张女士负担的部分是2769元。这样算下来,打了一圈官司,张女士只得了69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