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暂不征收20%房产税

2013-04-25 09:2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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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信报讯 青岛市是否计划执行房屋买卖中“20%个税”?计划何时执行?青岛是否开征房产税?对于近期市民关心的二手房个税新政和房产税问题,4月24日下午,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任希巍进行了公开回复。

  自3月31日晚间,青岛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是否征收销售住房差额“20%个税”就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任希巍表示,新“国五条”发布后,青岛市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中要求贯彻销售住房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政策。但是,目前并没有明确具体征管措施。下一步,青岛地税部门将在上级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后,研究提出青岛相关实施方案。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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