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花招百出 上网时涉及财务信息应多加提防

2013-05-07 14: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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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现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沟通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市民习惯于从网络上交朋友、购物或者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然而在享受其带来的多重便利时,人们也应当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近日,记者从即墨市检察院了解到,即墨近期出现了几起网络诈骗案件,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网恋以为遇知己,谁知伤心又伤财

  家住即墨的林娟(化名)今年31岁,三年前结婚后,与丈夫性格不和 ,遂上网聊天打发空虚无聊的时间。2011年11月份,林娟用手机上网时认识一名在烟台工作的名叫孙健(化名)的男子,二人聊得很投机,渐渐地林娟认为这才是自己想要的感情。2012年4月份,孙健提出让林娟和她老公离婚,林娟毫不犹豫地同意,并于2012年5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的林娟日日盼望与孙健厮守一生的幸福日子。不久 ,在上网聊天时,孙健嫌手机太旧 、回复得太慢,林娟立即为其购买了一部 4000 多元的手机。2012年6月份,孙健提出想买房子和林娟结婚,但买房钱不够,提出向林娟借款3 万元 ,林娟说:“这是咱俩的房子,我出6万 。”并于第二天从银行取出6万块钱,交给孙健。孙健拿6万块钱现金离开即墨后,林娟就再也没打通过他的电话。

  当林娟从爱的沉醉中慢慢苏醒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半年来,她和孙健除了网上聊天,实际见面不是拿手机就是拿钱,连孙健是哪儿的人 、具体干什么工作都不知道,她所知道的联系方式就只有他的QQ 号和手机号。在家人的劝说下,林娟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于2012年11月将孙健抓获归案。原来,孙健是一个无业游民,和林娟谈恋爱就是骗点钱花,拿到钱以后就马上换了手机号码,并将林娟的6万元房款挥霍一空 。目前,该案已起诉至即墨法院。

  ■网上兼职挺诱人,初尝甜头后失财

  家住即墨的小张在网上看到了一条兼职赚钱的信息,发现该兼职不用出门,不用长时间费力干活,只需要有网有电脑,在家里动动手指进行操作就可以,小张顿时动了心,赶紧根据网上留下的QQ号与对方进行联系,希望能利用平时空闲时间赚点钱。

  在和对方进行QQ 聊天时,对方告诉她 ,兼职工作内容是在网上购买充值卡,通过购卡完成相应的任务后赚取本金和佣金。随后对方发给小张一个联通网上营业厅的链接地址,并告诉她这是中国联通的正规网站,只要完成购买充值卡的任务后,该网站就会返还其佣金和本金,并且佣金是本金的5%。   这样不费吹灰之力的工作让小张有些怀疑,出于谨慎考虑,她先通过网银购买了一张100元的充值卡,没想到对方很快就将100元的本金和 5元佣金返还给了小张。初尝甜头后,小张立刻对这份工作放松了警惕,想着多买多得,小赚一笔,于是陆续买了60张100元的充值卡共计6000元 ,可是当小张等待着对方返还自己佣金和本金时,对方却没有回音,很快失去了联系。这时候小张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3月10日向警方报警,近日,即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起以招聘兼职为名,骗取钱财的网络诈骗案件。

  ■检察官提醒:

  网上交流要谨慎

  当前,各种网络骗术层出不穷,让市民防不胜防。各种打着活动中奖,征婚交友,求职招聘等旗号进行诈骗的信息,往往让人容易放松警惕并轻信受骗。而在网络诈骗中,作案分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不用露面,只需要网络遥控受害者,作案成功后销声匿迹,也给警方查处带来难度,受害者往往认栽。

  即墨市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网络交流中 ,一定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为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的诱惑。在不了解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涉及借钱借物的问题,一定要百倍警惕,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本报见习记者 安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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