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网络新型诈骗手段 兜售"安乐死药"骗钱

2010-09-15 05: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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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曾几何时,给我们生活带来便捷的网络变成了“无间道”,这多少让人有些无奈。近日,本报记者对一些新型网络骗局展开调查,希望通过揭秘日益复杂和隐蔽的网络诈骗手段,提醒市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骗局。如果您有好的线索或者类似经历,欢迎拨打96663或80889385与我们联系。

    “活着蛮难死也难,浑身僵痛四肢瘫……真情呼唤安乐死,长眠深海心才安。”湖南男子邓文也许不会想到,自己为呼吁安乐死立法而作的诗会作为“兜售安乐死药物”的宣传语在网上满天飞。其中,一些卖家更是不乏“站在专业立场提供服务”的“雷人”之语。难道只要花上千元就能“安乐死”?记者进行了探访。

    现象“安乐死药”网上叫卖

    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关键词“出售  安乐死”,记者当即找到相关网页40多万个,其中多数为销售安乐死药物的广告。“本人乐意向经过认真思考、确实考虑清楚的朋友提供安乐死方案和安乐死药物,也可以站在专业立场提供服务”、“最没有痛苦的死法,本人追求人道情怀,诚信负责”……“雷人”的开篇语之后,一些卖家留下了标名为“长期杀电 ”的联系方式。至于安乐药的成分,卖家都称是氰化钾和氰化钠。

    卖家称,安乐死药物有口服和注射两种。在广告里,卖家们详细介绍了用药感受和加快死亡的“秘诀”:“该药物纯度99%,有两种配方,都能有效实现无痛苦的死亡。用药感受:基本平静无痛苦,有轻微的口干、麻木、头晕、头痛等不适症状。服用后7秒至1分多钟可彻底致死(用量不同致死时间不同)。建议将药片压成粉末服用,可提高吸收速度。加适量酒或饮料同服亦可加快吸收,致死量为3至5克;第二种配方,注射剂,是最不痛苦的死亡方式,同时提供注射器两支。

    连线“卖家”

    声称货源来自医院,价格要看体重

    按照广告里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先后找到了3个出售安乐死药物的“卖家”。让人吃惊的是,3个“卖家”的网名分别叫“解脱之门”、“天堂之路”及“天堂的诱惑”,都和“死”有关。而在“解脱之门”的个人资料里更是赫然写着“每当看到病人被病魔或情感折磨得死去活来时我就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活着?”这些消极的话语让人看了很压抑。

    联系时,3个“卖家”对于记者购买药品的初衷只字未提,更不提醒购药的后果。他们上来就问“何时需要”、“口服还是注射”等问题。随后,“卖家”还询问了记者的体重,并解释说“要按体重配药 ”。记者回答说“110斤”,“卖家”当即表示需要3克氰化钾加麻醉药就能配好。如选择口服需要1200元,注射的话会便宜两百元。

    至于交货的方式 ,“卖家”都称有快递和上门送货两种。“我们在全国都有业务员,我只负责指挥。”“天堂之路”说,“只要不是公安局,哪里交易都可以,不过上门送货还要加收200元的邮费”。当记者对药物的性能表示怀疑时,“解脱之门”称“直接从医院里弄出来的,保证必死无疑”。另外,3个“卖家”都表示交货时可以带着小动物现场验货。最后,3个“卖家”索要了记者的地址和电话,称立即安排业务员开车送货。

    卖家一:“天堂之路”

    两次变交易地点,始终未露面

    13日上午10时,记者按照之前与“天堂之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约定,准时到了台东三路步行街。等了半个小时后,并未见到“天堂之路”安排的“业务员”。记者随即拨通了“天堂之路”的手机。“不把定金先打到卡里 ,我们怎么可能派人去?”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男子当即推翻之前的约定,要求记者先汇100元定金。见记者迟疑,该男子连番批评记者“没诚意”:“100元又不多,别坏了我们这行的规矩!”

    催促记者赶紧汇钱

    11时许,该男子给记者发来一个户名为“周志豪”的银行账号,催促记者赶紧汇定金。“汇了定金后在香港中路的利群商厦见面怎样?”记者询问道。该男子显然并不熟悉青岛,当即回复“会让业务员赶过去。”随后的半小时里,该男子一直打电话催促记者汇钱。记者以“青岛下雨堵车”为由进行回复时,该男子并未质疑。12时许,记者将100元现金汇入一外地账号,并告知对方钱款已汇。一分钟后,该男子通知记者到香港花园广场见面,并表示一定派人过去。

    赴约时对方突变卦

    “我是送药的。你赶紧过来!”记者在途中突然接到另一名男子的电话,要求记者拿现金到其车上交易。13时许,记者赶到香港花园广场,对方突然变卦,要求记者先到银行把其余的货款汇到账号上才能交货。“待会儿到我的车上来取药 。我这里有试纸,你可以验货。”该男子同样操着南方口音,称自己就在一辆白色的丰田车里 ,已经看到了记者 。为了消除记者的顾虑,他还列举了附近的几个建筑物。记者注意到,附近并没有白色的汽车,而且电话里非常安静,听不到街上嘈杂的声音。“你看到我了?我背什么颜色的包?”听到记者的询问,该男子支支吾吾,并不回答。

    “送货的”成了催款的

    “我还有很多交易,你赶紧!”该男子连续给记者发短信、打电话催记者汇钱。记者要求看货后再付款,该男子气急败坏地批评记者“不要耍花招”。见记者迟迟未付钱,该男子连续拨了7个电话催款后,不见了动静。原本说是送货的,结果成了催款的,该男子自始至终也未露面。

    卖家二:“解脱之门”

    两分钟打一个电话催记者赶紧交易

    记者与卖家“解脱之门”约定于13日下午1时在宁夏路一超市门口见面。“你先去银行汇款,我们再露面。”“解脱之门”自称姓李,已经安排人到了约定地点。

    “李某”似乎很想把这笔生意做成,从13:30开始,每两分钟就打一个电话催促记者。记者以“已经联系好了另一家卖主”为由表示拒绝,这个生意人表现出了极大的不耐烦,“你玩我是吗”“这对你没好处”“你在玩火”之类的短信接二连三地发来。

    14:49,记者拨通“李某”的电话。李某称,接到“订单”之后,他就派自己的手下开了两个小时的车从连云港出发送药,浪费了200元油钱。

    “几点开始走的?”当记者对此表示怀疑时,“李某”沉默了几秒钟没有接话,而是“告诫”记者“不能货比三家,要讲信用”。

    从1200元降到100元,只要记者先汇钱

    9月14日上午10:00,离约定见面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记者拨通“天堂的诱惑”的电话,却得知他还在睡觉。

    于是,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了。

    “天堂的诱惑”:“我没起床,但我小弟已经上高速了,保证给你送到,你先付1200元定金到账号里。”

    记者:“走什么高速?”

    “天堂的诱惑”:“我也不知道什么高速,只知道刚到路口。”

    记者:“什么路口?你不是在睡觉吗?你怎么知道?”

    “天堂的诱惑”:“别啰唆了,那我给你降一下,你付一半定金。”

    记者:“我没有那么多钱。”

    “天堂的诱惑”:“再给你降一下,汇1/3定金可以吧?”

    记者:“400元还是很多,拿不出那么多。”

    “天堂的诱惑”:“那要不就1/4,300元总可以了吧。”

    记者:“我和我朋友商量了下,他们还是嫌多。”

    “天堂的诱惑”:“这事情怎么能和朋友商量,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看货时,只能是女人看货。”

    记者:“那算了。”

    “车里交易不安全,两个人都有危险。药品属于剧毒药品,是国家禁品。我们携带毒品没有罪,咱们一交易就是贩卖毒品罪了。”10分钟后,“天堂的诱惑”主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得“头头是道”。

    他说可以通过快递这种安全的方式送货,但前提是记者要先汇过去100元钱。当记者把地址发过去后,他又称不发货了。至于原因,他未做解释。

    警方说法

    要求先汇款,市民莫上当

    那么,所谓的“安乐死药”是不是从医院中流出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岛城的多家医院。“国家对氰化钾等毒麻药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医院根本就没有这种药品 。”市立医院药学部门诊药房的刘主任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医生与护士本着对患者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是不会给病人实施安乐死的,更别提流通出售了。

    青医附院制剂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安乐死药”本身属于毒性药品 ,该医院也没有此类药品。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公安部门后,一位民警告诉记者,销售违禁物品是违法行为,而“卖药者”要求汇款不露面的行为很有可能是诈骗行为,提醒市民不要上当。

    据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姣介绍,“安乐死药”属于剧毒物品 ,不能随便在市场上流通。销售违禁物品是违法行为,而销售者明知药物用于安乐死或杀人,还销售违禁物品 ,这涉嫌故意杀人罪,造成严重后果必须负刑事责任。另外,如果经鉴定进行买卖的“安乐死药”中含有属于管制的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中任何一种,则出售方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而购买者也可能涉嫌犯罪。

    背景

    “安乐死”在我国存在争议

    众所周知,“安乐死”在全球都存在着争议和立法的难题,因为“安乐死”本身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让人“纠结”的困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我国,“安乐死”的问题研究起步较晚,仍然存在着争议。“安乐死”的立法处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尴尬境地。国内医院谈及该问题时纷纷表示,这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医者坚决不会对病人实施“安乐死”,即使病人及其家属放弃治疗,医者也要对每一个生命负责。

    相关案例

    叫卖“自杀药”连骗四人

    将杀虫剂包装成“自杀药”,并冠上“安乐死”的诱人名称,在网上大肆“吆喝”出售,“80后”的大学毕业生翟某连骗4人共计4300元。

    2010年7月,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案并当庭作出了判决。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A4、A5版文/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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