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要求:严禁以升学率奖惩教师

2013-06-19 10: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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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6月18日电 高考阅卷工作正在进行,随后的录取工作也即将展开。山东省要求各地不得以高考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奖惩教育局长、校长、教师等。

  据了解,山东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高考信息的保密工作,除考生本人和有关高校外,不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教师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高考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奖惩教育局长、校长、教师等。

  山东省还呼吁媒体不报道各市、县(市、区)、各高中学校的升学率、升学人数、升入重点大学等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所谓的“高考状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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