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即墨法院通报三起
强奸、诈骗案件,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是,皆因
QQ等聊天软件而起。据介绍,近半年来,该法院审理的通过网络交友实施诈骗和强奸的案件就有 5起,涉案金额62000余元。法官表示 ,造成此类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尚未成熟的网络诚信管理机制。法官呼吁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教育的同时,各相关部门之间应该实现信息互通以及信息资讯和资料的共享,以便对各种犯罪行为实施快速精确打击。
案例一
QQ上找同城女网友将人强奸后又逼婚 小安是一名高中生,家住即墨市蓝村镇某村。2011年11月9日下午,正在上网时,电脑里传来提示声,QQ上名为“缠绵不清缠绵不已”的网友请求加她为QQ好友。小安毫不犹豫地点击“同意并添加对方为好友”,随即两人聊了起来。通过聊天得知,这位网友恰巧在小安所在村子打工。随即,对方约小安出来走走,但遭到拒绝。“那天恰好是小安的妹妹过生日,没有时间出来玩。”据办案法官介绍。
随即,“缠绵不清缠绵不已”发来一条消息称,“我知道你家在哪里,如果你不出来,我就去你家找你”。因担心被父母责怪乱交朋友,小安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来到对方的租住地。在成功将小安骗来后,该网友乔某采用殴打、恐吓的方式强行和小安发生性关系。在随后的五个月内,乔某又多次对小安实施强奸,并拍下其裸照。期间,乔某要求小安嫁给他,但遭到对方拒绝,“我妈肯定不会同意”。
为了将小安娶到手,2012年6月,乔某找到了小安母亲的QQ号,并提出了要娶小安为妻的想法,遭到了小安母亲的强烈反对。随即,乔某拿出小安的裸照进行威胁:“如果不把你女儿嫁给我,我就把裸照公布到网上!”无奈之下,小安母亲拨打了110报警,乔某被抓获归案。
在公安机关,乔某表示,他是外地来青务工人员。因为人生地不熟,下班后经常在网吧消磨时光,除了和网友聊天外,有时还浏览黄色网站。2011年11月9日下午,乔某通过QQ搜索功能,寻找同城女网友。很快,乔某找到小安,并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2013年5月22日,经过即墨法院审理,乔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二
手机聊天认识男友骗了手机骗“房款” 2011年11月,家住即墨市的李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认识了老家临沂的王某。因为聊得非常投机,二人关系迅速升温,在见了一次面后,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因王某人长得帅,又经常对李某说些甜言蜜语,李某对他的要求从来不拒绝。2012年5月,王某谎称自己手机不好用,“以后可能不能经常聊天了”。听说这件事后,李某随即为对方买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三星手机,并寄了过来。
见李某出手如此阔绰 ,王某开始策划更大诈骗。2012年6月份,在两人聊天时,王某表示打算在青岛买房子,然后将李某娶进家门。李某听到这一消息后,非常高兴。“可是,房子太贵 ,现在手头没那么多钱。”王某一边给李某分析房价的走势,一边假装苦恼。见对方有诚意,李某当场表示会拿出自己攒的 23000元。随后,李某乘车来到青岛汽车北站,将所有的积蓄都交给“男朋友”王某,并等对方的好消息。
然而,自从把钱交给王某后,李某就再也没联系上对方,“手机关机,QQ也找不到人”。后来,李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后,民警在青岛的一家网吧里将王某抓获归案。今年4月27日,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案例三
男子冒充军官骗色一朝赴宴终被戳穿 2011年9月,25岁的即墨女孩潘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军官的颜某。因自小就向往穿上军装,对于眼前的这位“军官”,潘某非常中意。去年2月份,颜某来到即墨通济街道跟潘某见面,两个人一见钟情。几天后,情投意合的潘某和颜某便住到了一起。
2012年3月2日 ,潘某的爷爷过生日,她便借机让颜某准备了礼物来到家里,并向在场的亲朋好友介绍自己这位英俊的“军官”男朋友。但是,在宴席上,潘某的一位堂弟发现,颜某连自己是什么级别都说不清。经过一番“审查”,颜某并非真正的军官。随即,潘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调查得知,颜某27岁,菏泽市人,身上的假军装是买来的。此外,警方还发现,6年前颜某就曾在济南市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骗了别人1.5万元,后被判刑两年。后来,眼看着自己已经27岁,颜某便故伎重演,想从网上骗一个女孩结婚,没想到初见女友家人便被识破。今年5月28日,即墨法院审理认为,颜某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得假释。
■法官
安全意识淡薄网友受骗案件增多 记者从即墨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通过网络交友实施诈骗和强奸的案件共有5起,涉案金额62000余元,呈上升趋势。“通过这些案例发现,此类犯罪分子都是与受害人在网上热聊,取得对方信任后,以美好的承诺为名要求与受害人见面,一旦被骗至预定地点,受害人便会被他们控制,或者在他们的哄骗下,被假象冲昏头脑、任凭摆布。”即墨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健告诉记者,女性被害人多为与陌生男网友见面后,遭到诈骗、强奸等侵害,而男性被害人则常被对方下药麻醉,而后实施抢劫和敲诈。
此外,王健认为,造成此类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尚未成熟的网络诚信管理机制。“各类社交网站对会员提交的各种资料缺乏有力的认证措施,一旦出现违法犯罪活动,犯罪主体身份难以确认;通信、公安等部门之间尚未实现信息互通、查询验证,无法实现信息资讯和资料的共享;部分网站和经营者无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因此,除了广大网友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网络犯罪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外,王健表示,各部门之间还应尽快实现信息互通以及信息资讯和资料的共享,以便对各种犯罪行为实施快速精确打击。
记者 李保光 本报通讯员 时满鑫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