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据悉,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
在此之前,腾讯已于2010年11月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360隐私保护器”的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并在2011年9月底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根据判决,360一方诋毁腾讯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据《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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