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部分城市曾经多次发生窨井吞人 、伤人的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设施正常运行,日照市住建委近日向
市区各窨
井盖产权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井盖产权单位要结合城市防汛检查,排查“问题井盖”,消除“马路陷阱”,同时规定市区所有井盖要在2017年前完成具有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的“三防”功能的改造,未更换之前,要在井盖下方加装承重能力在100公斤以上的专用防坠安全网。
汛期排查整治“问题井盖”
《通知》要求各井盖产权单位结合城市防汛检查,立即对权属范围内的井盖展开认真排查,准确排查、统计本单位所属井盖数量、位置、状况,对查出存在丢失、破损、松动等各类安全隐患的“问题井盖”,有关产权单位对其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治措施,第一时间消除“马路陷阱”。
近期市创城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区井盖管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不履行井盖管理职责、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整改合格前不予审批新的项目。
井盖管理“谁所有、谁负责”
根据《通知》井盖产权单位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居民小区内井盖设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房地产和住房管理部门指导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管理义务,其他的由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负责协调管理;公园、风景区等公共绿地内井盖设施,由城市园林和风景区主管部门督促协调相关管理单位履行维护管理职责;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井盖设施,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通知》要求井盖产权单位积极推广具有防盗窃、防坠落、防移位的井盖,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现有不具备“三防”功能的井盖,产权单位应制定更新、改造计划,2017年前全部更换完毕。
限期淘汰菱镁井盖
据悉,此次《通知》还对井盖的质量管理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在日照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的各类井盖,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各类新型井盖产品,必须有省级以上的产品和质量鉴定证书。《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研发或引进承重核载及其它性能指标达到国家标准的非金属材料井盖,限期淘汰菱镁井盖等质量不合格井盖。
为避免“马路陷阱”,要求道路改扩建工程所安装的井盖,要标明管线类型、产权单位等信息。同时,在各类检查井内相关部位设置标牌,标明检查井类别及编号、产权单位及维修电话等相关信息。各类雨污、电力、燃气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管线检查井,井盖上要有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
文/图 记者 张永平 实习生 厉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