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团禁购引游客抱怨 没回扣导游业面临洗牌

2013-11-13 17:5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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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宇超、国内中心总经理张浩做客半岛网谈



  半岛网11月13日消息旅游法》实施一个多月,不少旅行社因担心“触电”,在执行“无购物、无自费”的规定中,实行“一刀切”的方式,不给游客加点、不给游客介绍购物店,引发游客不满。今天下午14:00-15:30,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宇超、国内中心总经理张浩做客半岛网谈,为大家解读《旅游法》,并在线与网友就《旅游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纯玩线路推高旅游团费 

  《旅游法》实施以后,旅行社团费大涨,旅游市场一度跌入低谷,究其原因,多半是游客难以接受高涨的团费。对此,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汤宇超分析称,价格的增长是对游客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前的很多低价产品是以低价为诱饵,但是,其中包含了很多额外消费的陷阱,甚至存在强迫、诱骗、消极怠工等方式,让游客花费团费之外的费用。《旅游法》颁布以后,把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明晰,行程标准更加透明。安排更加向有利于游览、度假、观光为中心而转换,比如说,以前为了加点、进购物店,部分导游和司机压缩景点游览时间,超速行驶,服务态度恶劣,以达到购物、加点的目的,极大地损害了游客的切身利益、出游心情,人身财务安全也受到威胁。

  “而《旅游法》严格规定了吃住行游购娱的相关要素,比如说,所入住的酒店是什么类型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有所约定,让游客在出游之前,就可以借助各种资源对本次出游的接待标准有所了解,让消费者做到明白消费。”汤宇超随后举了一条比较经典的新马泰的线路,他说,《旅游法》颁布之前,团费大约在6000元左右,但是《旅游法》颁布之后,升到9000元左右,从表面上看,价格是有很大的上涨,但是新的行程中没有那些指定购物场所,也取消了必须要参加的自费项目,所以说消费者享受的权益更多了,让行程的重点始终围绕着旅游观光来进行,规避了购物、强制加自费项目的纷扰,提升了旅游的品质。

  取消“购物”“加点”引游客抱怨 

  2013年10月1日起,《旅游法》正式实施,从目前看,旅游企业在推进旅游法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因为旅游法相关条款的内容细则解释没有出台,众多旅游企业为防止触及红线,取消了购物、加点等行程安排,这样导致很多游客抱怨。”中旅总社(青岛)有限公司国内中心总经理张浩介绍,游客跟团没有买到当地特产,也没有看到一些自己喜欢的行程外的特色景点,游客跟旅行社之间碰撞出新的矛盾。

  不适应的不仅仅是游客,导游对此感受更加明显。张浩说道,作为导游来说,不只是要把当地的人文美景介绍给游客,还要把当地特色特产介给游客,而现在导游为避免“触线”,在游览中说话都比较谨慎,一般建议游客在晚间自由活动期间自行购买特产、自行参加一些夜晚娱乐项目,以规避旅游法中的条款,还要满足游客对购物的需求。

  “大浪淘沙”后,导游将更加职业化 

  “《旅游法》的实施,受影响最大莫过于靠那返利维持生计的导游。告别回扣,会不会有大量导游选择转行呢?”访谈中,有网友提出,未来导游职业的就业前景如何?张浩指出,目前看导游也要跟着旅游法的出台改变自己的从业观念,以前以购物、加点来收取回扣的模式现在行不通了,那就需要从自己业务综合水平、导览服务水平等多方面提高,来适应新的旅游模式。以前青岛地接导游半年收入半年闲,现在就要求导游更加职业化,随着青岛旅游产业的全面提升,需要大量旅游相关人才,所以导游仍是一个充满前景的职业。

  在访谈最后,汤宇超说,新旅游法的实施可能也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留下的可能是更热爱这个职业,更适合这个职业的导游,而这样一支队伍,当然也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更多详情可点击访谈实录  

  文/图 王君莉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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