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需要法律的“精确打击”

2013-12-16 08: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何利权

  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12月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12月15日《京华时报》)

  花季少女投河身亡,这又是一个正义光环之下“网络暴力”的悲怆缩影。从 2008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开始,公众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公正性的质疑就从未停歇 。这一次“少女投河身亡”,再次刺痛了整个社会的神经:一起普通的服装遭窃案 ,如何演变成“少女身亡”的悲剧?

  借助法律的公正审判,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在一个倡导法治的社会里,并非多么复杂的“共识”。对此案而言,店主怀疑少女行窃,大可报予警方处理,又何必将视频截图发布到网上,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即使是司法审判,也不能贸然地凭借一段视频“未审先判”,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视而不见。当然,“少女投河”的肇事者并非只有店主,那些曝光少女隐私并对其进行道德谴责的个别“网友”,同样难辞其咎。在一张视频截图的撩拨下,他们的“正义情绪”随即发酵成铺天盖地的戾气,对少女进行道德审判。没有理性思考,没有程序正义,更谈不上对个人尊严与权利的尊重,热衷于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虽然有“正义”的目的,却造成了非正义的结果。

  目前,店主已被广东陆丰警方刑拘,这是法律应有的态度。然而,如何惩治此案中泄露隐私的其他“帮凶”,现有法律之下似乎还力不从心。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国家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及“人肉搜索”,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内容,又多缺乏全局统筹和可操作性。2009年6月,江苏徐州市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率先向“人肉搜索”说“不”,但此举遭到网友的炮轰,认为这是在封杀网络监督 ,为贪官污吏提供保护伞 。对此,立法部门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网络监督”与“侵犯隐私”的区别,补上相关领域的法律短板 ,对基于私利的“人肉搜索”进行“精确打击 ”,既要保证民众发声的权利,又要防止“少女投河”的悲剧再次发生。

  集中技术与信息优势的“人肉搜索”,曾让一些“社会蛀虫”现出原形 ,然而长远来看,这种忽视个人利益、先于法律的道德审判一旦缺乏理性与求证,就会最终损害到社会的法治建设,并让网民自己失去发出理智声音的能力和机会。因此,此案或可成为标志性事件,相关部门要厘清权责,借此机会整治呈高发之势的网络暴力。对于少女之死,发图的店主、泄露隐私的个别网友,各应承担多少法律责任,要有明确的评判结果。希望“少女之死”能够带来社会的反思,不要再因为一场缺乏程序正义的道德审判,而让一个年轻生命就此凋零。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