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金如何不再是“鸡肋”

2013-12-28 11:0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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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养老金月人均81元,还不及低保的一半。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全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每人每年2264元(平均每月为189元)。(12月27日《京华时报》)

  目前,养老制度的改革正大步向前,覆盖城乡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成,“老有所养”的全民愿望得到了制度性保障的可能。然而,养老制度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当养老金不及低保时,养老保障就有些像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要想化解这种尴尬,必须强调养老制度改革的均富式方向。目前“延迟退休”已成定局,然而民众依旧意见不少,这与养老制度的双轨制不无关系。改革要大步向前推动,如何破除养老制度双轨制是一项绕不过去的议题,建立“均等”的养老制度,理应成为改革的重点与焦点。另外,在实现了均等的基础上,养老制度的改革还应指向均富。若养老改革只是实现均等,而人们的养老金没有根本性变化,那么均等的结果只是一种抽象的公平实现,而非真正的养老水平的改变。

  要实现养老制度的“均富”,或有两种情形:一是并轨后养老水平向下看齐,养老服务是平等的,而养老水平还是一样 ,甚至出现养老金不及低保一半的尴尬;一种情形是,并轨后养老水平向上看齐,虽然未必能够完全达到那些被羡慕群体的程度,但至少是在看齐,是一种向上的均富式改革。显然,唯有后者才能同时保障养老公平与养老权利的双重实现。

  当下,有人建议“先加薪再并轨”,以减少来自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的阻力。将加薪与并轨混淆在一起,有过分优待这些群体的嫌疑,却至少传递出一个信息——并轨只是形式上的,而“提高工资收入或者提高养老金”以保证养老质量,才是内核所在。既然如此,考虑提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工群体的养老质量,就不能忽视原本处于劣势地位的一般群体,这样才是向上看齐的均富式改革,才能避免“不及低保”的尴尬。只有实现了均等和均富的目标,人们才会觉得养老改革是在提升自己的养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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