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要畅行 法律必须硬起来

2014-01-16 09:5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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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1月14日,浙江温岭一鞋厂发生火灾,目前已致16人死亡。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官方微博称,火灾发生后赶去增援,救火车开着警报,但一路上大小车辆不断加塞……其实,本来可以更早到达火灾现场增援的。

  应急通道,人命关天。不管是救护,还是消防、社会安全,早一分钟,就多一份生存的机会,多一份社会的安全。遗憾的是,在我们身边,社会车辆拒不避让特种车辆的悲剧,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2012年底,北京一辆120救护车的遭遇惊诧全国:从车祸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原本10多分钟的路程足足走了40分钟!由于路面全是车,且几乎没有人让路,结果急救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死在急救途中。2013年清明节小长假,广西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向新华社记者透露,至少有5000辆车违法挤上应急车道,由于违法车辆太多,取证执勤民警的摄像机竟拍到电池没电。

  有了应急车道,有了救生设备,可到处加塞占道,事故危机只会雪上加霜。此前,一则“实拍德国千余辆车自觉给急救车让道”的视频在国内不少网站都被点击了上百万次,很多中国民众惊叹德国司机的车德,但在所谓“车德”背后,是扎实的法律看护。早在1982年,德国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该法属于德国公路法第11条第2款。具体内容包括,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通道”。如果是3车道以上,不能平分向左右分开的话,一般情况下中间车辆往右靠。在欧洲,继德国后,捷克也建立了相关法律,而且对“应急通道”的宽度规定是至少3米(单向2车道)。奥地利也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应急通道”法律,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180欧元的罚款和罚分等处罚,虽然当时处于欧债危机,该国仍拿出300万欧元大力宣传该法。

  相较而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应急通道的捍卫却显得相当模糊而温柔,法律虽然明确规定,“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但至于车辆与行人该怎么让、让到那一边、不让又会遭遇多大的罚单?这些关键问题,依然没有明确的答案。结果呢,随着城市车辆越来越多,有形或无形的生命通道都成了“停车场”或“超车道”,至于加塞云云,已经算是轻量级的烦恼。有了这种混乱的实践,司机日日耳濡目染,社会又如何能树立起“应急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不占用应急车道可能下次得救的就是你”的公益理念?

  这是一个风险社会,有些灾害与灾难无可避免。“生命通道”是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的必经之道。“为生命让路”的出行自觉,并不是什么高贵的口号,说到底,它是为每个人留下的救急之路、安全之路。

  (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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