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进行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在两会上,
土地流转成了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家庭农场应成土地流转主体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厅长程萍告诉记者,农业的土地流转以及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这个也是在政府工作报告里面特别强调,也是我们广大农民兄弟特别期待的。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太和县张槐村家庭农场示范带头人徐淙洋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应该以家庭为主体。“农村的地,将来谁来种?我认为应该搞家庭农场,在十年或者五年过后农业变成工业,操作全部机械化了,那种地的就更少了。比如这个村里有400人600亩地,600亩地两个人就种完了。”徐淙洋说。
事实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徐淙洋说,还需要制定土地流转法,“现在来讲,要搞规模化种植,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记者,家庭农场应该成为土地流转中重要的主体,“这是由我们农业生产的自身规律或者说特点所决定的,世界农业的组织形式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农业具有永久生命力的组织形式。”
不能忘了保护普通农户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则认为,在鼓励和支持新兴经济主体的同时不能忘了保护普通农户。“我觉得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普通农户还是占绝大多数,而耕地对于普通农户不仅决定生产质量,还有生活质量,是维持生计的一个基本来源,当然我觉得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徐淙洋告诉记者,土地承包以后,会比农民自己种收入高。“比如我承包的那一片,我给他一千斤小麦一亩地,他自己只能生产600斤小麦,你的收入不减反升。这也符合科学发展,种粮大户也能多收,转包户也有固定工资了,就可以安心打工了。”
张合成告诉记者,“三农”工作钱、粮 、地 、人、权五个要素中,地和人是核心,地是核心的核心。“自古以来,地不仅是生产要素,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张合成认为,在土地问题上,有两个重要的原则要把握:一是必须尊重农户的意愿,“要防止‘ 被流转’,土地是承包给农户的,农户拥有较长的使用权,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这种权利必须被尊重。”
李国祥说,土地流转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让农民自愿,有的农民很可能有后顾之忧,他认为土地流转完之后会不会到时候不是我的了,那么我们就要把这个后顾之忧解决。”他说,按道理来讲,如果农民种一亩地只能打 600斤小麦,流转后给他1000斤,“这个是大家都得到实惠的,改革的红利要让农民充分得到。”
土地流转要尊重市场规律 程萍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需公开透明的市场,要做到符合市场规律。“这个地段的地拿到市场上交易的时候,周边的地价都是这个价格,都是一千块钱 ,你不可能超越这个价格,你要两千你就出不去。”
“流转一定要有秩序,这个秩序不是去定价,而是确定一个秩序,确定一个规则。”程萍说。
李国祥也强调,土地流转的法律要规范,但租金还是要靠市场来形成,不能够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市场化。”
“但流转之后,农民的土地不能丢荒。要有这样一个责任意识,就是你这个土地是耕地 ,你要种上,无论去种什么你都要种上,以此表示国家耕地是有限的。”程萍说,要避免一些企业圈地的现象,避免他们把农民的地给占了。“可能他们未来想通过这块地得到什么,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所以中央提出来稳妥有序,稳步推进。”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党委书记张文成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土地流转主要是为了发展现代农业 ,机械化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但对于一些大户的非粮化倾向,政府一定要约束。不能说盖大棚就盖大棚,说建鸡舍就建鸡舍,有的竟然盖起了厂房。”
李国祥告诉记者,有一些资本进去以后,对农业完全不熟悉,圈了一大块地之后就放着。“像这样的企业一定要搞清楚,对于耕地而言,拥有经营权,你必须要提供农产品。”李国祥向记者介绍,即使在国外农村土地私有化的情况下也有这样的规定,“除了休耕计划以内的,一块土地如果若干年不种,那么不好意思,国家就要收回来。”
李国祥说,要处理好我们的粮食生产跟我们的耕地经营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管制的主要是耕地不能动,现在关键的还有一点是粮食增长跟其他的关系,我们只有把这些关系处理好,才能让土地流转有序。”
特派记者 周超(本报北京3月8日电)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