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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明 去年10月26日,由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牵头推出的“奶粉进药店”项目在北京开始进行公共测试运行。包括医保全新 、嘉事堂 、金象和永安堂 4家试点药店的5个门店率先在店内引入了自主售货机 。记者走访发现,经过5个月的运作,由于在药店销售的奶粉普遍存在价格高、购买量少、手续繁杂等问题,所以很多消费者并不买账,个别药店平均月售量仅四五罐。(3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去年“奶粉进药店”欲推出之时,便集万千期待于一身,希望这能成为拯救奶粉的良方。不过,理想总是丰满的 ,而现实却总是骨感的。价格高 、购买量少、手续繁杂等现实问题,使得“奶粉进药店”行之不远,消费者并不买账。
“奶粉进药店”试运行半年以来,遭遇“冷场”的尴尬,源于“奶粉进药店”只有总体目标,没有具体实施细则,这便导致监管无从施展。的确,国家是提出了“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的要求,并要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对采购 、运输、储存 、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质量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可追溯。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因“奶粉进药店”尚处于试运行阶段,也没有配套的实施细节,这就使得对“奶粉进药店”的监督,仍然处于“只可观望不可实施”的尴尬地步。
更值得提醒的是,“奶粉进药店”只是一种流通环节和销售环节的改变,管理链条上还有更重要的环节——生产环节和监管环节。因为质量问题出在源头上,而不是流通环节和销售环节上。所以,在“奶粉进药店”试运行甚至运行之时,对奶粉源头的监管,在任何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
不可否认,“奶粉进药店”仍有不小的可取之处,关键是要执行与落实到位。换言之,就“奶粉进药店”而言 ,不能始于喧嚣终于寂静。就当下来说,一方面,各地已经试点一段时间了,那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必要的实施细则,以便其更具可操作性,显然是必须之举;另一方面,则是奶粉的监管参照药品管理必须落地,不能只是在药店开设了一个卖奶粉的专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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