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28日讯(记者 黄英帅) 随着天气变暖,青岛逐渐进入旅游旺季,
火车站周边的部分业户私自把居民住宅改造成为旅馆、饭店等营业房;也有人认为改成营业房后,拆迁时可以获取更多的拆迁款。今年3月份以来,火车站周边区域联合管理办公室就查处了7处这样的违法改装房,其中一业户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28日上午,在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当事人王某缴纳了5000元罚款。3月7日早晨,
市南城管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来到河南路一临街楼下,发现一住户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将临街窗户打开,进行“窗改门”施工,想以此从事门面经营,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说,他想将居民住宅房改成商业房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某依法做出5000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从火车站周边区域联合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自3月 1日以来,该办公室已查处了7处想将居民住宅私改营业房的违法行为。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居民私改营业房,是为了套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款。3月11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广西路当场查处一“整容”业户时 ,当事人杨某直白地说:“我改成营业房,也是为了等以后遇到拆迁,可以赚得比居民住宅多几倍的拆迁补偿。”
火车站周边区域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表示,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拆迁补偿时是依据被拆迁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和《房屋承租单》上注明的房屋性质给予补偿”。
执法人员提醒准备进行“窗改门”的业户,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之前进行施工,不但要将建筑物恢复原状和接受经济处罚,而且得不到所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盖章认可 ,任何经营手续无法办理,最终导致人力、物力、财力损耗。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